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宣布,為配合香港交易所股份的買賣單位於2008年4月7日起由每手500股改為每手100股,香港交易所的期貨及期權合約由當日(2008年4月7日,星期一)起亦會作出相應的交易及結算安排。
以下為有關安排的重點摘要。投資者如欲了解進一步詳情或對有關安排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經紀。
香港交易所期權合約
交易安排
由2008年4月7日起,以新合約股數進行交易的香港交易所期權合約將採用標準期權代號,所有以舊有合約股數進行交易的現有香港交易所期權合約則改用臨時的期權代號。
合約 |
期權代號 |
合約股數 |
可供交易日期 |
於2008年
4月7日起
新增期權系列 |
2008年4月7日至
2008年12月30日 |
由2008年
12月31日起 |
標準 |
HEX |
100 |
有 |
有 |
有* |
臨時 |
HEA |
500 |
有 |
無 |
無 |
* 到期月份及期權系列將按一般運作程序增加。
未平倉合約
於2008年4月3日收市後,以舊合約股數進行交易的現有香港交易所期權未平倉合約倉位將轉為臨時的期權合約。未平倉合約數額轉移後,有關期權合約的未平倉合約數目、行使價、合約股數及到期月份均不會有任何變動。2008年4月7日起,所有未平倉合約將以原本的合約細則進行交易及交收。
待交收股份數額
在2008年4月3日或以前,臨時期權合約行使/分配後的待交收股份數額,將根據該臨時期權合約的合約細則於CCASS(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以相同股份代號交收。
已行使期權交易的交收
2008年4月7日起行使/分配臨時及標準期權合約後,將根據相同的股份代號按結算責任以相關合約股數進行交收。
作備兌用的抵押股份
2008年4月3日收市後的現有期權合約備兌認購期權短倉,將轉移至臨時的期權合約。
香港交易所期貨合約
交易安排
由2008年4月7日起,以新合約乘數進行交易的香港交易所期貨合約將採用標準交易代號,所有以舊有合約乘數進行交易的現有香港交易所期貨合約則改用臨時的交易代號。
合約 |
交易代號 |
合約乘數 |
可供交易日期 |
於2008年
4月7日起
新增到期月份 |
2008年4月7日至
2008年12月30日 |
由2008年
12月31日起 |
標準 |
HEX |
100 |
有 |
有 |
有* |
臨時 |
HEA |
500 |
有 |
無 |
無 |
* 合約月份將按一般運作程序增加。
未平倉期貨合約
於2008年4月7日前,現有香港交易所期貨未平倉合約倉位將轉移到臨時的期貨合約。未平倉合約數額轉移後,有關的臨時期貨合約的未平倉合約數目、合約價、合約乘數及合約月份均不會有任何變動。2008年4月7日起,所有未平倉合約將以原本的合約細則進行交易及交收。
期貨合約於最後交易日的現金結算交收
臨時的期貨合約將按原有的合約細則於個別最後交易日以現金結算,而現金結算金額將採用原有的合約乘數計算。至於標準期貨合約的現金結算金額,則根據一般程序在個別最後交易日採用新的合約乘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