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五)刊發有關上市發行人定期財務報告的審閱報告。聯交所審閱了*上市發行人於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期間發布的其中100份定期財務報告,該審閱報告總結了是次主要觀察和結果。
在審閱過程中,聯交所曾致函發行人91次,提出超過340項查詢及觀察所得,當中包括要求發行人就其可能違規的地方作出解釋。如遺漏披露的信息非屬嚴重或重大,聯交所獲得發行人確認會於日後的財務報告內提供所需資料。
審閱報告的主要觀察結果包括: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的討論應與財務報表一致,並應提供更多有用的陳述,以解釋公司的表現及財務狀況;
- 應在財務報告內列報更多資料,讓讀者更易理解重大事件或重大結餘及交易的性質及影響;及
- 關連人士及關聯方的披露已有改善,但仍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
聯交所鼓勵董事及負責財務報告的其他人士關注報告中提出的事宜,並檢討他們現有的財務報告制度,以確保其財務報告所載資料均屬具體、相關及重大的信息,符合披露規定,也有助讀者作出經濟上決定。
報告全文登載在香港交易所網站「規則與監管──上市規則與指引──指引文件──財務報表事宜」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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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其監管工作的一部分,聯交所設有財務報表審閱計劃,抽樣檢查發行人定期刊發的財務報表。審閱計劃旨在監察發行人遵守《上市規則》的披露規定及會計準則的情況。為提高透明度及鼓勵發行人提升財務披露的水平,聯交所定期刊發其審閱計劃所得的主要結果與觀察。這次已是聯交所第三次刊發同類的報告,審閱範圍涵蓋發行人發布的年報、中期報告及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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