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聯交所對平安證劵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股份代號:231)及兩名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2年8月10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譴責:

(1) 平安證劵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股份代號:231);

向下列人士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

(2) 前執行董事龔卿禮先生;及
(3) 前執行董事林紅橋先生

除上述向龔先生及林先生所作的聲明外,聯交所亦公開譴責他們二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若龔先生或林先生任何一人仍留任為該公司董事會的董事,均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龔先生及林先生促使該公司的附屬公司授予合共約2.736億港元的貸款。該等貸款仍未償還,導致該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該兩名董事進行了三宗出售事項,出售該公司的附屬公司及/或資產,導致該公司在並無收取任何代價的情況下喪失對其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根據該公司委託的一份調查報告,龔先生是出售事項的主謀,而林先生則是執行過程中的合謀。該等交易並無任何商業理據,顯然不符合該公司的利益。

該等貸款及出售事項乃在未經董事會必要的批准的情況下進行。該等交易須遵守該公司未有遵守的相關程序規定。

重要信息:

董事須(其中包括)善意地以公司的利益為前提行事,並須就其資產的運用及不當運用向公司負責。

為確保市場透明度、信任及信心,上市發行人須根據《上市規則》及時向其股東及市場作出交易披露。 

 
有關紀律行動聲明已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