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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上市提名委員會物色上市委員會成員人選

監管通訊
2013年2月4日

上市提名委員會現徵求有意為上市委員會及創業板上市委員1服務人士的申請。若獲委任,上市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將由20135月起計約12個月。

除回應本新聞稿而提交的申請外,上市提名委員會亦會考慮重新委任現有的上市委員會成員(他們必須是那些服務上市委員會時間不超過《上市規則》所規定的6年任期上限的現任成員)。上市提名委員會並無保留過往年度的落選申請。有關申請人如有意參與是次委任,須重新提交申請。

上市委員會成員在香港上市制度以至香港市場中擔當重要角色。各成員為公眾服務的同時,也為香港成功發展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作出很大貢獻。

上市委員會的成員最少有28人,包括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為當然成員)、最少8名委任的投資者代表,以及19名由業內各界代表組成的委任成員。

為求委員會的成員比例恰當均衡,上市提名委員會特別希望收到能夠代表上市發行人、市場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企業融資顧問和交易所參與者)及投資者意見的人士的申請。然而,最重要的是:申請人應對《上市規則》以及作出上市決策時依據的相關內容有所了解。

有關上市委員會的角色和運作模式的資料,請參閱2011年上市委員會年度報告

市委員會每周最少召開一次會議,而上市委員會成員除出席季度政策會議、紀律會議及覆核會議等特別會議外,一般預期也要出席半數的例行會議。香港交易所就上市委員會成員出席例行會議、政策會議、紀律會議及覆核會議以及為每次會議所作準備,向各成員支付定額酬金每年80,000元。

上市委員會的提名申請須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請人請於2013316日或之前將申請連同個人履歷送交上市提名委員會秘書。申請請註明「機密」,並以送遞、電郵或傳真方式送交上市提名委員會秘書,送遞地址:香港中環港景街1號國際金融中心一期11樓;電郵地址:LNCSecretary@hkex.com.hk;傳真號碼:2295 4806。所有申請絕對保密。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亦只作申請委任上市委員會成員之用。 

 1

上市委員會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自2003年起以一個合併委員會的方式運作。凡提述「上市委員會」亦包括創業板上市委員會。

 

更新日期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