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通告-關於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委任管理人)(股份代號:739)取消上市地位

監管通訊
2013年5月30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通告

關於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委任管理人)
(股份代號:739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13531日上午9時起,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委任管理人)(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將按照《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第17項應用指引)予以取消。

聯交所宣布,由2013531日上午9時起,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將按照第17項應用指引的除牌程序(除牌程序)予以取消。第17項應用指引正式訂明了聯交所將長期停牌公司除牌的程序。

該公司股份由201053日起停牌。因此,該公司的股份實際上已暫停買賣滿三年。

該公司自2012117日起已處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根據除牌程序,該公司須於第三階段的六個月期限屆滿前最少10個營業日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若該公司並無按規定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聯交所將會取消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由於該公司於第三階段結束前並無向聯交所提交復牌建議,聯交所將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聯交所已通知該公司,其須根據第17項應用指引第3.1段,於本通告發出的同一日刊發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該公司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