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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刊發有關發行紅股的指引信

監管通訊
2016年4月27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三)刊發指引信,就上市公司發行紅股發出指引。

聯交所注意到,近期上市公司大比例派送紅股的活動有所增加;在若干個案中,有關上市公司的股價及成交量在除淨期間大幅波動(註)。指引信旨在提醒上市公司妥為安排發行紅股計劃,防止交易秩序紊亂。

香港交易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說:「根據《上市規則》,上市公司須確保其以公平有序的形式發行證券。若上市公司擬進行大規模的紅股發行但除淨期間相當可能會導致市場秩序紊亂,聯交所或不會批准有關股份上市。」

一般而言,若上市公司所建議的紅股發行量佔已發行股份200%或以上,聯交所或會憂慮市場出現秩序紊亂。惟聯交所亦可能會在考慮到個案的相關事實及情況後,對較小規模的紅股發行提出同樣的關注。

指引信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註: 除淨期間指紅股發行的除權日期(除權日)與紅股配發日期(配發日)之間的時間。前收市價會於除權日調整反映紅股配發,但由於配發日前並無紅股可作交易結算,近期曾出現多次除淨期間可供交易的股份數目縮減以及股價大幅波動。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