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
(請參閱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期貨結算公司」規則第2 章)
期貨結算公司有二類參與者, 各別有不同的條件及權利 :-
| General Clearing Participant ("GCP") - 可為本身及客戶的賬戶, 以及非結算參與者的賬戶登記及結算的參與者。 |
- 須為期交所參與者。
- 擁有速動資金不少於 :
(a) 《財政資源規則》所規定的速動資金或
(b) 20,000,000港元 ;
以較高者為準。
- 向《期貨結算公司規則》第7章所述的儲備基金提供7,500,000港元參與者按金。
| Clearing Participant ("CP") - 只可為本身及客戶的賬戶登記及結算的參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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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為期交所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