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及結算所參與者 友善列印 
資格
期貨結算所 (HKCC) 參與者

更新日期: 2005年11月1日

資格

(請參閱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期貨結算公司」規則第2 章)

期貨結算公司有二類參與者, 各別有不同的條件及權利 :-

1) General Clearing Participant ("GCP") - 可為本身及客戶的賬戶, 以及非結算參與者的賬戶登記及結算的參與者。

  • 須為期交所參與者。
  • 擁有速動資金不少於 :


    (a)  《財政資源規則》所規定的速動資金或


    (b)   20,000,000港元 ;


    以較高者為準。


  1. 向《期貨結算公司規則》第7章所述的儲備基金提供7,500,000港元參與者按金。

2) Clearing Participant ("CP") - 只可為本身及客戶的賬戶登記及結算的參與者。

  1. 須為期交所參與者。
  • 擁有速動資金不少於 :


    (a)  《財政資源規則》所規定的速動資金或


    (b)   5,000,000港元 ;



    以較高者為準。



  • 向《期貨結算公司規則》第7章所述的儲備基金提供1,500,000港元參與者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