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 友善列印 
投資者教育
常問問題

更新日期: 2007年12月20日

第四章

產品


 證券市場 — 衍生權證

4.

何謂衍生權證 (derivative warrants)

「衍生權證」是衍生投資工具的一種,有效期通常為六個月至五年不等。衍生權證的相關資產,可以是普通股、市場指數、外幣又或一籃子股份。這種權證的發行人不一定是權證所代表資產的發行人,卻必須持有或有權持有所代表的資產。投資者行使衍生權證時可以收取相關資產或等值的現金。衍生權證的發行或行使均不會導致相關資產(如普通股)的數目改變。這類權證可為市場提供更多對沖及投資工具。

有關衍生權證的資料可到香港交易所網站的「產品」下的「衍生權證」部分查閱。

 

5.

如何從衍生權證的簡稱知悉其基本資料?

一般而言,從衍生權證的簡稱知悉以下基本資料:

X:特種 (非傳統型)

E:歐式 (傳統型)

C:認購

P:認沽

@:現金結算

*:實物股票交收

倘權證屬美式,則沒有字母或符號作特別標示。

 

6.

如何分辨特種衍生權證和標準衍生權證?

市場上有各式各樣的衍生權證,有些具有與別不同的特徵,也較其他權證複雜。特種衍生權證的簡稱附有"X"這個字母以資識別。其中最常見的包括:

  1. 跨價權證
  2. 鎖定回報認股權證
  3. 定點認股權證 
  4. 盈息認股權證
  5. 平均結算權證

投資者應參考認股權證的上市文件以清楚理解個別認股權證的特點及詳情。

 

7.

投資者如何取得在聯交所上市的衍生權證的資料?

衍生權證的價格會即時在香港交易所的資訊系統顯示,而大部分資訊供應商亦會透過其終端機/網址發布有關資料。其它資料包括發行人公告及上市文件等可在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 如欲獲得衍生權證的資料,可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產品」一欄下的「證券市場- 衍生權證資源中心」部分。

 

8.

投資者如持有即將到期的衍生權證,可否在到期日沽出?

不可以,衍生權證的到期日並不等同最後交易日。為確保在最後交易日執行的交易也有足夠時間進行交收及登記,衍生權證的最後交易日與到期日之間須有三個交收日。投資者只可在最後交易日或之前進行衍生權證買賣。例如:若衍生權證在6月23日(星期五)到期,最後交易日將會是6月19日(星期一)(假設期間全為交收日)。一般而言,交易日亦是交收日;而交易所會指定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為非交收日。


9.

投資者可如何聯絡流通量提供者,要求報價 ?

投資者可聯絡經紀要求流通量提供者報價。

 

10.

如何獲得更多有關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責任的資料 ?

上市文件會列出流通量提供者報價的責任。一般而言,流通量提供者須在市場開市後5分鐘直至收市期間,以「回應報價要求」或「持續報價」的方式就衍生權證履行開價的責任。流通量提供者須為最少10手衍生權證提供買賣報價。發行人上市文件必須列明最高的買賣差價。

以「回應報價要求」方式報價的流通量提供者只會在收到報價要求下,才提供買賣盤報價。經紀可根據上市文件內或資訊系統個別衍生權證的專頁所顯示的電話號碼,代表投資者致電流通量提供者提出報價要求。上市文件亦清楚列明回應報價時限。假如流通量提供者所報出的價格並非投資者的目標價,經紀可代投資者將其買盤或賣盤指令輸入交易終端機內等待成交。

在「持續報價」機制下,流通量提供者會為其相關的衍生權證透過AMS/3持續提供權證的買賣報價。

衍生權證的發行上市文件亦會列明在哪些情況下會或不會提供流通量。投資者如對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有意見,可向經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