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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獲得更多有關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責任的資料 ?
上市文件會列出流通量提供者報價的責任。一般而言,流通量提供者須在市場開市後5分鐘直至收市期間,以「回應報價要求」或「持續報價」的方式就衍生權證履行開價的責任。流通量提供者須為最少10手衍生權證提供買賣報價。發行人上市文件必須列明最高的買賣差價。
以「回應報價要求」方式報價的流通量提供者只會在收到報價要求下,才提供買賣盤報價。經紀可根據上市文件內或資訊系統個別衍生權證的專頁所顯示的電話號碼,代表投資者致電流通量提供者提出報價要求。上市文件亦清楚列明回應報價時限。假如流通量提供者所報出的價格並非投資者的目標價,經紀可代投資者將其買盤或賣盤指令輸入交易終端機內等待成交。
在「持續報價」機制下,流通量提供者會為其相關的衍生權證透過AMS/3持續提供權證的買賣報價。
衍生權證的發行上市文件亦會列明在哪些情況下會或不會提供流通量。投資者如對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有意見,可向經紀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