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問問題
第四章 投資須知
基本交易運作
香港證券市場設有開市前時段,什麼是開市前時段?
3.
什麼是持續交易時段?
4.
香港的證券交易以「手」為買賣單位,1手股份的數量是多少?
香港交易所的買賣盤報價規則及價位表是怎樣的?
1.
香港證券市場的交易時間為何?
證券市場在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進行交易,交易時間如下:
競價時段開市前時段收市競價交易時段
持續交易時段早市延續早市午市
上午9時30分至上午10時正下午4時正至下午4時10分(正常交易日),或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12時40分(半個交易日)
上午10時正至下午12時30分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2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正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曆新年前夕,將沒有午市交易。香港交易所亦每年編製一份休市日曆,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
至於在延長交易時段內交易的證券,交易會一直由上午10時至下午4時連續進行。有關詳情可向經紀查詢或到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
2.
香港證券市場每交易日均設開市前時段;在開市前時段,買賣盤積累一段時間後,會在預先設定的對盤時段中對盤。買賣盤會以買賣盤類別、價格及時間等優先次序(競價盤享有優先的對盤次序),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順序對盤。在開市前時段,交易系統只接受輸入「競價盤」及「競價限價盤」。輸入交易系統的買賣盤價格不可偏離上日收市價(內地稱「收盤價」)或按盤價(內地稱「名義價格」)多於9倍或少於九分之一, 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
開市前時段的設立,可有助釐定公平的開市價(內地稱「開盤價」),並減低早上開市時大量買賣盤輸入及交易訊息對系統造成的負荷。
開市前時段分四階段,運作情況如下:
輸入買賣盤時段中,只接受競價盤及競價限價盤輸入;買賣盤將於交易系統中積累及不斷更新,期間可修改或取消。
對盤前時段內,則只接受競價盤,已輸入系統的買賣盤不得修改或取消。這可避免參考平衡價格出現重大變動並可將參考平衡價格調整為公平的市場價格。
對盤時段內,不得在交易系統內輸入、更改及取消買賣盤。每一隻證券的最終參考平衡價格會在此段時段內厘定。買賣盤會以買賣盤類別(以競價盤為先)、價格及時間等優先次序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順序對盤。
暫停時段內,證券商不能將其買賣盤傳遞至香港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直至早上10時持續交易時段開始。
投資者可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上「市場及交易運作」一欄下「證券市場交易機制」,以取得更多「開市前時段」的運作詳情。
每個交易日的上午10時正至下午12時30分、以及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正是香港證券市場的持續交易時段。在持續交易時段,交易系統會以價格優先的原則,然後按照買賣盤輸入系統的先後次序逐一對盤。較早時間輸入系統的買賣盤必須要完全執行,才可處理同等價格但較遲輸入的買賣盤。
在持續交易時段,交易系統只接受「限價盤」、「增強限價盤」及「特別限價盤」。買賣盤可選擇附加「全數執行或立刻取消」指示,這樣,要是買賣盤不能同時全數完成,買賣盤便會整個取消,不會保留在系統內。
在持續交易時段,輸入交易系統的買賣盤價格(i)不可偏離按盤價(如有)多於9倍或少於九分之一及(ii)須遵守報價規則(除獲豁免者外)。另外,每個買賣盤的數量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
「手」是香港證券市場術語,即一個買賣單位。與內地市場每買賣單位為100股不同,在香港,每隻上市證券的買賣單位由各上市公司及發行人自行決定。投資者如欲查閱每隻證券的買賣單位,可在香港交易所網站「投資者」欄目下,選擇「公司/證券資料」,然後輸入股份代號或上市公司名稱查索。
5.
若證券交易是以「手」為買賣單位,少於1手的「碎股」是否不能在交易所買賣?
少於一個完整買賣單位(即完整1手)的證券,香港市場稱之為「碎股」,內地稱為「零股」。雖然香港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不會為碎股進行自動對盤交易,但系統內仍設有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供碎股交易。證券商可在交易系統的指定版頁掛出碎股買賣盤,供其它交易所參與者自行掛盤配對。一般而言,碎股市場因流通量少,股份價格會略低於完整買賣單位市場中同一股份的價格。
此外,價格已低於0.01元的證券即使屬完整1手,因價格已低於完整買賣單位市場中的交易最低價下限,也可於碎股市場交易﹔舉例說,如果一隻證券的按盤價已低至0.01元,在碎股市場輸入的買賣價仍可以低至系統設定的最低輸入價0.001元。不過,有關證券的輸入價上限則仍不得偏離按盤價9倍或以上。
與完整買賣單位市場看齊,香港交易所會向信息供應商發布碎股市場的實時資料,提高市場透明度。
6.
每個交易日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或賣盤,是受一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按此規則,開市前時段內作出的開市報價不得偏離上日收市價(如有) (內地稱為「收盤價」) 9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
於持續交易時段內,首個掛盤若為買盤,其價格必須高於或相等於上日收市價之下24個價位的價格;而首個掛盤若為賣盤,其價格則必須低於或相等於上日收市價之上24個價位的價格。無論是買盤或賣盤,首個掛盤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偏離上日收市價9倍或以上及九分之一或以下。所謂價位,即證券交易可容許的最少價格變動單位。
有關開市報價規則的詳情可參考《交易所規則》第503條。《交易所規則》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監管架構與規則」欄目內的「交易規則」部份。
至於非開市買賣盤的報價,則受另一套報價規則和價位表所規限,其中包括買盤或賣盤的價格不得偏離按盤價9倍或以上及九分之一或以下,價位表則可見下表或詳見於《交易所規則》附表二,非開市買賣盤的報價規則詳情亦可參考《交易所規則》第505條至第507A條。
報價規則一般不適用於競價限價盤,但競價限價買盤或競價限價賣盤的價格亦不得偏離按盤價9倍或以上及九分之一或以下。
每種股份的價位,視乎其股價而定:
證券(債券除外)
證券價格(由)(貨幣單位)
證券價格(至)
最低上落價位
由
0.01
0.25
0.001
高於
0.50
0.005
10.00
0.010
20.00
0.020
100.00
0.050
200.00
0.100
500.00
0.200
1,000.00
0.500
2,000.00
1.000
5,000.00
2.000
9,995.00
5.000
7.
香港交易所的買賣盤指示分為五類,分別為「限價盤」、「增強限價盤」、「特別限價盤」、「競價盤」和「競價限價盤」,各類有何特點?
所謂限價盤,是指投資者只可以其指定之價格,買入或賣出證券,賣盤的價格不可低於最佳買入價(如有),而買盤的價格不可高於最佳賣出價(如有)。任何未完成的限價盤,將存於所輸入價格的輪候隊伍中。
增強限價盤與限價盤相似,只是前者可在同一時間與最多5條輪候隊伍進行配對(即最佳價格隊伍至距離4個價位的第5條輪候隊伍),但成交的價格必須不遜於輸入價格。增強限價盤的輸入賣盤價可以較最佳買盤價低4個價位,輸入買盤價則可以較最佳賣盤價高4個價位;配對後任何未能成交的買賣盤餘額將按原先輸入的指定限價轉為一般限價盤。
特別限價盤只要成交價不遜於輸入限價便可最多跟5條輪候隊伍(即最佳價格隊伍至距離4個價位的第5條輪候隊伍)配對。特別限價盤是沒有輸入價格的限制,但賣盤的價格必須是等於或低於當時最佳買入價,又或買盤的價格須是等於或高於當時最佳賣出價。配對後,交易系統會取消原買賣盤中未能成交的餘額。
在開市前時段的輸入買賣盤時段內,交易所參與者亦只可輸入競價盤及競價限價盤。
競價盤是沒有指定價格的買賣盤,在輸入系統後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進行對盤。競價盤享有較競價限價盤優先的對盤次序及根據時間先後次序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順序對盤。任何未完成的競價盤會於持續交易時段開始前自動取消。
競價限價盤是有指定價格的買賣盤。指定價格等同最終參考平衡價格或較最終參考平衡價格更具競爭力的競價限價盤(即指定價格等同或高於最終參考平衡價格的買盤,或指定價格等同或低於最終參考平衡價格的賣盤)或可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及時間先後次序按進行對盤。在開市前時段內對盤後,未成交的競價限價盤如並未偏離按盤價9倍或以上及九分之一或以下,該買賣盤便會按所輸入的限價變換為限價盤,並會被保留在持續交易時段以供配對。
8.
收市價(內地稱為「收盤價」)是如何計算的?
請於「交易資料」一欄下「收市價格的計算」查閱有關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