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權證流通量提供者報價的責任
上市衍生權證的發行商必須委任一名流通量提供者(俗稱莊家)為其發行的衍生權證提供流通量,每一隻衍生權證只可以有一名流通量提供者,流通量提供者均會以代號95xx以識別其身份,有關個別衍生權證流通量提供者的名單,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
上市文件會列出流通量提供者報價的責任。一般而言,他須在市場開市後5分鐘直至收市期間,以「回應報價要求」或「持續報價」的方式履行開價的責任。流通量提供者須為最少10手衍生權證提供買賣報價。上市文件必須列明最高的買賣差價。如以「回應報價要求」的方式運作,上市文件亦清楚列明回應報價時限。假如流通量提供者所報出的價格並非投資者的目標價,經紀可代投資者將其買盤或賣盤指令輸入交易終端機內等待成交。
以「回應報價要求」方式報價的流通量提供者只會在收到報價要求下,才提供買賣盤報價。投資者可透過經紀根據上市文件內或大利市機個別衍生權證的專頁所顯示的電話號碼致電流通量提供者提出報價要求。
流通量提供者在何種情況下可暫停報價
由於流通量提供者對個別衍生權證可能有不同的報價責任,投資者在買賣前應參閱上市文件。可暫停報價的常見情況包括 ﹕
- 開市前時段及市場開市首5分鐘內;
- 衍生權證的正股暫停交易;當發行人再沒有充足數量的衍生權證提供沽盤時,流通量提供者只會提供權證的買盤價;
- 當衍生權證的理論價值低於一仙港元時,流通量提供者一般不會提供買入報價;
- 發行人或流通量提供者在日常運作出現技術性問題;
- 當發行人無法對沖倉位風險;及
投資者常見問題
1. 怎樣知道發行人委任那一位流通量提供者﹖
投資者可在香港交易所網頁內的衍生權證公告及在衍生權證上市文件內可找到流通量提供者的名稱。該網頁設有一衍生權證項目,提供一些有關衍生權證的資料,如衍生權證公告、上市文件和流通量提供者的資料等。
2. 發行人可委任多少位流通量提供者﹖
衍生權證發行人可就每項權證委任不同的流通量提供者,但每項衍生權證發行只可有一名流通量提供者。
3. 流通量提供者報價的責任是怎樣﹖
上市文件會列出流通量提供者報價的責任。一般而言,他須在市場開市後5分鐘直至收市期間,以「回應報價要求」或「持續報價」的方式履行開價的責任。流通量提供者須為最少10手衍生權證提供買賣報價。上市文件必須列明最高的買賣差價。如以「回應報價要求」的方式運作,投資者可透過經紀要求流通量提供者報價。
4. 怎樣向流通量提供者要求報價﹖
在報價要求機制下,衍生權證的股份頁會顯示可提出報價要求的電話號碼,投資者可透過經紀提出報價要求。
5. 流通量提供者在何種情形下不用履行報價的責任﹖
上市文件內會列出流通量提供者在何種情況下可暫停報價,投資者在買賣前宜參閱上市文件。可暫停報價的常見情況包括﹕
- 開市前時段及市場開市首5分鐘內;
- 衍生權證的理論價值低於一仙港元,流通量提供者一般不會提供買入報價;
- 衍生權證的正股暫停交易﹔
- 市場處於急劇波動;
- 發行人或流通量提供者在日常運作出現技術性問題;
- 發行人無法對沖倉位風險;及
- 當發行人再沒有充足數量的衍生權證提供沽盤時,流通量提供者只會提供權證的買盤價。
6. 若流通量提供者未能履行其責任 ,香港交易所會採取什麼行動﹖
根據《交易所規則》,香港交易所有絕對酌情權按董事會認為適宜的條款及期間隨時禁止任何交易所參與者或證券合夥商號被委聘為或擔任衍生權證流通量提供者,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或通知。
7. 若流通量提供者不再是聯交所的交易所參與者,他或它能否繼續擔任衍生權證流通量提供者﹖
否。若流通量提供者不再是交易所參與者或證券合夥商號,交易所有權禁止他或它被委聘為或擔任衍生權證流通量提供者。
8. 若該衍生權證的流通量提供者被取消其資格,發行人是否必須委聘另一位流通量提供者﹖
是。若該衍生權證還未到期,發行人必須另委聘流通量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