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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有關保薦人及中介人的監管規定的上市事宜

為輔助新保薦人監管規定而對《上市規則》作出的相應修訂

證監會於2012年12月12日刊發“有關監管首次公開招股保薦人的諮詢總結”,並於2013年10月1日實施保薦人新監管規定。聯交所已修訂有關上市規則,並簡化上市審批程序以配合保薦人新監管規定的實施,冀令審閱程序更具效率,同時又能維持對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質素要求。

「配合保薦人新監管規定的《上市規則》修訂」版頁旨在向市場從業員摘要提供是次《上市規則》的修訂內容及相關文件規定,以及有關詮釋及程序的指引。新規定適用於2013年10月1日或之後呈交的上市申請。

 

•   公告

•   主板上市規則
•   GEM 上市規則
•   主板上市規則修訂
•   GEM 上市規則修訂
•   新上市申請人指南

• 第2.1
• 第3
• 第5.3
• 第6.2
• 第6.3
• 第6.4

•   申請版本及聆訊後資料集

•   常問問題
•   講座
 
為輔助有關參與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的中介人的新《操守準則》條文而對《上市規則》作出的相應修訂

證監會於2021年10月29刊發了《有關(i)就股權資本市場及債務資本市場交易的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而制訂的建議操守準則;及(ii)“兼任保薦人”的建議的諮詢總結》,訂明建議的新《操守準則》條文將於2022年8月5日生效。

聯交所已對《上市規則》作出適當相應修訂,以反映新《操守準則》條文下適用於參與簿記建檔、配售活動或其他指定活動人士的規定,並列出發行人的責任,以便中介人履行其在新《操守準則》條文下的責任。《上市規則》修訂後新增的規定將適用於在2022年8月5日或之後提交上市申請或再重新提交存檔的新申請人及上市發行人。

•   香港交易所新聞稿 (22/04/2022)
•   資料文件
•   主板上市規則修訂
•   GEM 上市規則修訂
•   常問問題 (現行版本(於2022年8月更新); 標註修改版本(於2022年8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