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於2023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主板上市規則》新增了一個章節(「第十八C 章」),為特專科技公司提供新的上市途徑。
新規則歡迎從事以下五大特專科技行業之一的公司提交上市申請:(i) 新一代信息技術;(ii) 先進硬件及軟件;(iii) 先進材料;(iv) 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v) 新食品及農業技術。有關上述特專科技行業各自的可接納領域的詳情可參閱新上市申請人指南(「指南」)第2.5章「特專科技公司」。
不屬現有名單中的行業或可接納領域之公司若能向聯交所證明其具備指南第2.5章所載的必要特質,仍可申請循第十八C章上市。此類申請人在循第十八C章提交上市申請之前,必須先向聯交所提交首次公開招股前查詢,以尋求保密指導。
證監會與聯交所於2024年8月23日聯合宣佈修訂《上市規則》中有關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時的最低市值的規定。此修訂將於三年限期內暫時適用,由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詳情請參閱新聞稿。
為方便市場參與者查索,聯交所特設此頁,匯整了這新上市機制的相關資料。申請人及其顧問如對新機制下的任何規定有任何疑問,又或在符合規定上遇到困難,歡迎向聯交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