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通告

监管通讯
1999年3月15日

通告

關於八佰伴香港有限公司
(現正處於清盤程序)
根據《證券上市規則》第17 項應用指引
的規定進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香港聯合交易所茲宣布,八佰伴香港有限公司(現正處於清盤程序)由本通告日期起即根據《證券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進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根據除牌程序,該公司將獲給予最後六個月的期限提交有效的復牌建議。若該公司到1999年9月15日(即本通告日期起計六個月到期之日)仍未提交有效的復牌建議,聯交所即擬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聯交所茲宣布,該公司由本通告日期起即進入《證券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所述的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第17項應用指引正式訂明了聯交所處理長期停牌公司時所採取的程序。

該公司由1997年9月18日起停牌,接著於1998年2月9日申請清盤。因此,該公司的股份已暫停買賣差不多十八個月,期間該公司一直未能施行有效的復牌建議。所謂有效的復牌建議,是指若按照而施行可令發行人得以證明其符合《上市協議》第38段規定的建議。《上市協議》第38段規定,發行人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擁有相當價值的有形資產及/或無形資產(就無形資產而言,發行人須證明其潛在價值),其證券才得以繼續在聯交所上市。

由於該公司現正清盤,所有運作均已終止,主要資產只剩下其在三家全資附屬公司 ― Yaohan Department Store (HK) Limited, Profa Studio Company Limited及Yaohan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的投資(及有關應收賬目)。不過,這三家附屬公司,亦正處於清盤程序,故估計可取回的資產不多。因此,該公司將進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該公司將獲給予最後六個月的期限提交有效的復牌建議,若到1999年9月15日仍未提交有效的復牌建議,聯交所即擬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若該公司終要除牌,聯交所將於適當時候再行發出通告。

*

*

*

企業傳訊部

更新日期 199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