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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香港交易所引入碎股/特別買賣單位買賣盤輸入價限制

市场运作
2001年4月27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將於2001年5月21日(星期一)在第三代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AMS/3)引入新買賣盤輸入價限制,以避免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中出現非碎股交易以及減少出現錯價成交的機會。

第一項新措施是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將不接受輸入價高於或等於完整買賣單位(即完整一手證券)最低價下限(現時除債務證券下限為0.5港元外,所有其他證券為0.01港元)兼且股數等於或超過一個完整買賣單位的買賣盤。是項措施是要避免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中出現輸入價在0.01港元或以上的非碎股交易。

香港交易所亦會於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中引入「九倍輸入價限制」,與完整買賣單位市場看齊。根據新安排,如果有關證券的按盤價高於0.01港元(債務證券則為0.5港元)時,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內所有買賣盤的輸入價不得偏離按盤價九倍或以上。是項措施是要減少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中出現錯價成交的機會。

如果一隻證券的按盤價已低至0.01港元(債務證券則為0.5港元),在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輸入的買賣價仍可以低至系統設定的最低輸入價0.001港元。不過,有關證券的輸入價上限則仍會受「九倍輸入價限制」。

現行在完整買賣單位市場的買賣盤輸入價限制將維持不變。

更新日期 200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