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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期交所遙距交易新計劃

市场运作
2001年8月14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之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今天(星期二)宣布,遙距交易計劃的新規則及規則修訂已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批准,並即時生效。

現時,只有交易所參與者(必須是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才可直接進入HKATS 電子交易系統(HKATS)。遙距交易規則容許同時屬於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期貨結算公司)及期交所的參與者為兩類海外客戶申請成為遙距交易客戶,直接進入HKATS。這兩類客戶為:只進行自營買賣的客戶或屬期交所參與者的聯屬公司(「聯屬公司」是指期交所參與者的附屬公司、期交所參與者的控股公司以及此等控股公司的附屬公司)。期貨結算公司乃香港交易所集團之全資附屬成員機構。

每名遙距交易客戶申請人必須受其進行有關衍生產品交易的司法管轄區的商品或金融管理機構監管,而有關監管機構必須已與證監會簽訂有關互換監管資訊的諒解備忘錄。

期交所參與者須對其遙距交易客戶輸入HKATS的所有買賣盤負責,並須負責有關交易之結算。

目前,美國及英國已容許當地機構直接遙距進入HKATS。

期交所相信遙距交易計劃能為期交所參與者帶來更多業務機會。期交所參與者將可讓客戶使用本身開發的交易應用程式,直接進入HKATS系統取得所有市場數據。此將增加市場流通量,令所有市場用戶得益。

更新日期 200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