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指引

企業
监管通讯
2002年1月7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一)發布《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指引》(下稱「《指引》」)。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第2段及《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7.10段,發行人有責任將任何有關發行人集團的股價敏感資料盡快通知聯交所、發行人股東及其上市證券的其他持有人。《上市協議》第2段、主板《上市規則》《第19項應用指引》以及《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7.14至17.24段均載有例子說明需要或可能需要作披露的情況。

發行人的董事須自行判斷何謂股價敏感資料以及甚麼時候需要作披露,並有責任根據發行人的業務、運作及財政表現,釐定甚麼是重大資料。在此背景下,聯交所認為編備並向發行人派發《指引》當對發行人有所幫助。

香港交易所上市、監察及風險管理執行總監李潔英表示:「《指引》旨在協助發行人及其董事履行《上市規則》規定的責任,同時可讓他們主動知會市場有關公司的發展狀況。儘管《指引》主要是發給發行人及其董事,其內容對顧問、機構股東及分析員亦有參考價值。」

《指引》中的原則和解說反映了聯交所在詮釋《上市規則》以決定若干資料是否屬於股價敏感資料、以及發行人應在何時發出通告等問題上據以考慮的一些準則。為此,《指引》亦解說了《上市規則》所述情況的一些實例,以協助發行人及其董事進一步了解聯交所在詮釋《上市規則》時據以考慮的部分準則。

《指引》並非《上市規則》的一部分,《上市規則》所規定的發行人責任概不因《指引》而有任何修訂或改變。《指引》的目的僅為協助發行人及董事了解《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披露責任。

《指引》全文已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http://www.hkex.com.hk/chi/rulesreg/listrules/listguid/documents/full-c.pdf)及創業板網站(http://www.hkgem.com/listingrules/tc_price-guide.pdf)。

更新日期 200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