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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香港交易所澄清有關上市申請審批之事宜

监管通讯
2002年10月7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 為回應傳媒查詢,特作出以下聲明:

《東方日報》今天(十月七日)產經版一篇題為「港交所嚴重積壓上市申請」之報導內,有若干內容並不正確,香港交易所認為有必要向公眾作出澄清,以正視聽。

審批上市申請進度

報導內的一個重要的誤解是指交易所積壓上市申請。香港交易所要指出,根據香港交易所於2002年9月30日所發出的首次公開招股每月進度報告,上市科正審批約101宗上市申請,其中主板有40宗,創業板有61宗;而在這些個案當中,大約48.5%的申請是在8月份及9月份提交的,由於審批上市申請需一定程序,報導以「積壓」形容這些個案並非公允評論。

報導指上市科每月只能處理十多宗上市申請亦不正確;因為從提交上市申請開始,上市科就需要處理該宗申請,換言之,在9月底上市科正同時處理101宗申請。

從報導引述的數字也可見每月已上市的個案被忽略。從2002年5月至9月,每月新上市的公司為5月份11間,6月份 13間,7月份13間,8月份9間及9月份6間。本年截至9月底,經上市科審批、上市委員會批准上市的新上市公司數目為91間,其中47間屬主板及44間屬創業板公司。

從數字上看,上市科於2002年處理及成功上市的公司數字比較,亦沒有比往年減少。過往3年於主板及創業板新上市公司的數字為2001年【主板32間,創業板56間】,2000年【主板46間,創業板47間】及1999年【主板32間,創業板6間(按:創業板於1999年11月份成立)】。從現在至年底還有約3個月的時間看來,本年度新上市公司的數字預期會比過往3年為多。

以上的資料說明有關報導指香港交易所因人手缺乏未能有效處理上市申請的說法並不正確。

監管人力資源

香港交易所已多次強調,儘管香港交易所已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但其爭取盈利或商業利益之目標是建基於香港市場的長遠利益,因此交易所持續不斷致力提升市場質素,絕不會為增加上市公司數目而犧牲市場質素。

事實上,為提升市場監管質素,香港交易所過去兩年續撥大量資源於監管工作之上。儘管香港交易所整體之僱員人數已較合併前減少超過25%,惟上市科在過去幾年中不但有即時填補流失之空缺,更有增加新職位以應付近年持續增加的工作量及監管工作。今年年初,香港交易所為加上市科的人手,更已新增一個高層職位,並已成功在六月找到合適人選,亦在七月初宣佈委任曾任職於英國金融業管理局的Richard Williams為上市科高級總監,他已於本月初到任。

香港交易所為貫徹履行其監管職權,一直十分關注監管部門的人力資源情況。現時上市科有員工100人,其中84人為專業人員,16人為輔助文書人員。相對於2000年3月底交易所合併時上市科有68名專業人員和20名文書人員,以及在2001年底的75名專業人員及20名文書人員,上市科員工數目過去兩年實在有增無減。在現時84名專業員工當中,51名具備會計師資格,18名具備律師資格,其餘為其他與財務有關專業背景的員工。

一如其他專業機構,上市科亦不時要面對人才流失問題;尤其是當市況活躍時,上市科的中、高層亦常出現人才流失情況。然而上市科員工流失的情況,絕不如報導中所述的嚴重。上市科員工流失率近年持續改善,由2000年的34%降至2002年9月底的13%。

在現時上市科84名專業員工中,在上市科工作5年或以上的有23人,其中5人更具有10年以上於上市科工作的經驗。在上市科31名高級經理或以上的管理層專業員工中,當中18人在上市科工作已超過5年。而在上市科工作有2至5年的專業員工亦有22人;總括而言,在上市科工作2年以上的專業員工佔上市科專業員工總數的53%。此還未計算這些員工在加入交易所前的專業工作經驗。

致力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為了確保上市審批工作及招股章程的質素,香港交易所除了提供額外資源,亦會不時檢討及簡化上市程序,提高上市審批服務效率。

為改善上市審批工作,香港交易所在本年初已構思整合上市科招股章程審批及會計事宜於公司財務部。在年中經過一連串招聘及培訓工作,有關新的審批安排可望在本年第四季逐步實施。

一直以來,上市科公司財務部都是上市審批工作的主要單位,總的來說,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批申請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規則和適合上市。而由於公司條例招股章程的資料披露要求跟上市規則中上市文件的資料披露要求很大程度相同,加上財務披露也是上市規則中其中一項基本要求,因此,由公司財務部來一同處理這些規定是比較合理、亦屬可行的做法。

由於上市科日常處理的工作會涉及多方面的專業知識,故此多年來上市科在招聘專業員工時,各方面與財務有關的專業資格都會考慮,以便整體員工在會計、法律、財務等方面的認識能夠有一個理想的平衡。

而為了配合新安排的需要,香港交易所早於本年2月起已聘請一間著名的律師事務所及一間國際性的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為上市科的專業員工提供就招股章程審批、公司條例及會計事宜之培訓,並對現時較常出現的有關問題作出探討。

香港交易所認為通曉上市規則包括財務披露的有關規定及基本的公司法例要求,這些都是上市科專業人員可以掌握的知識。至於一些比較複雜的會計準則問題,上市科屬下也有專設的小組,由資深會計人員主理,在需要時可提供公司財務部會計問題上的支援。

香港交易所為員工提供培訓、並要求員工掌握基本上市審批工作要求,並非要求持有某一專業資格的員工變成另一個專業範疇的專家。此外,所有上市審批工作亦是由上市科內各工作小組共同負責處理,而小組內有不同專長的成員互相配合,絕非報導中所指由一人處理審批工作。

充份的內部監控及制衡

上市科作為香港交易所屬下部門,一如其他部門須接受香港交易所稽核部門的稽核,而稽核部門是向由香港交易所非執行董事所組成的稽核委員會匯報。此外,上市科的運作亦一直是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所監察。

更新日期 200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