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證監會與聯交所簽訂新的管限上市事宜的諒解備忘錄

企業
2003年1月28日

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聯合新聞稿

證監會與聯交所簽訂新的管限上市事宜的諒解備忘錄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資附屬公司)今天簽訂新的諒解備忘錄。該諒解備忘錄即時生效,並取代證監會與聯交所於2000年3月及8月簽訂的諒解備忘錄、其補篇及各附件。

一如證監會先前與聯交所簽訂的諒解備忘錄,新的諒解備忘錄列明了兩家機構彼此的角色、職責,以及在監察事宜方面的關係。為了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生效作好準備,新的諒解備忘錄亦詳細列出為實施雙重存檔制度而作出的行政安排。雙重存檔制度是根據將於2003年4月1日生效的《證券及期貨條例》訂立的《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規定設立的。

除新的諒解備忘錄外,證監會與聯交所亦同時簽訂一份契約。根據該項契約,聯交所同意自雙重存檔制度正式生效的日期開始,每年向證監會支付港幣2,000萬元,為期3年,以協助支付為實施雙重存檔制度而涉及的行政費用及根據該制度採取執法行動所需的開支。

證監會與聯交所訂立的新安排的特點之一,是由雙方共同成立一個高層小組,作為兩家機構之間的聯絡小組,負責檢討與上市事宜有關的系統及政策事項。

根據該諒解備忘錄,上市申請人及上市發行人將會繼續向聯交所呈交其上市申請及信息披露文件,以便符合雙重存檔制度的規定。他們可以利用該諒解備忘錄附載的標準格式授權書,授權聯交所代其將文件送交證監會存檔。對於上市申請人及上市發行人來說,聯交所依然是他們的主要聯絡點,並且繼續負責事先審批該等擬根據主板及創業板的《上市規則》製備或發出的文件的草擬本。

該諒解備忘錄由證監會主席沈聯濤與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兼聯交所主席鄺其志共同簽訂。

沈氏表示:"隨著新的諒解備忘錄的簽訂,證監會及聯交所將會攜手合作落實雙重存檔制度。高層小組亦會進一步加強兩家機構之間的了解及溝通。該諒解備忘錄強調貫徹一致的監察方式,並且將會利便上市職能的執行,從而使市場使用者受惠。"

鄺氏表示:"香港交易所正與證監會緊密合作,以落實證監會的雙重存檔制度。香港交易所相信,該制度將會提高現行以信息披露為本的機制的公信力及強化有關上市事宜的監管架構,並且有助提升市場的素質。"

證監會及聯交所都已在各自的網站上(http://www.hksfc.org.hkhttp://www.hkex.com.hk)登載了該諒解備忘錄的文本。

更新日期 200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