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就新聞傳媒查詢有關《上市協議》第2段規定之要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 發出回應聲明

企業
监管通讯
2003年2月7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就新聞傳媒查詢有關《上市協議》第2段規定之要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 發出下列回應聲明:

香港聯合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下稱聯交所) 一般不會就個別公司發表評論。

但為回應新聞傳媒若干有關《上市協議》第2段之要求的查詢,聯交所可就這方面的規則提出若干概括意見。

聯交所規定上市公司須即時向市場全面披露相關資料是對投資者的基本保障,旨在確保市場所有使用者均能同時接觸到及時而準確的資訊;這些資訊對維持一個有效率、有秩序和具競爭力的市場的順暢運作至為重要。上市公司有責任採取所有合理謹慎的措施,確保其透過監管渠道發出的任何聲明或任何其他資料沒有誤導、錯誤及欺詐成份,亦沒有遺漏一些或會影響有關聲明或資訊含意的內容。

當上市公司看來未能符合有關標準,作為慣常做法的一部分,聯交所會研究有關事件,並考慮其引致的任何問題。

更新日期 200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