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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通告 -- 關於歐亞農業(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股份代號932)按照《證券上市規則》第17 項應用指引取消其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04年5月18日

隨附關於歐亞農業(控股)有限公司的通告將刊載於2004年5月19日的報章。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通告

關於
歐亞農業(控股)有限公司
(清盤中)
(股份代號932

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證券上市規則》)
第17 項應用指引
取消其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04年5月20日上午9時30分起,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即按照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由於到了下述限期結束之日,該公司仍未能提交有效的復牌建議,因此,聯交所將按照除牌程序取消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04年5月20日上午9時30分起,歐亞農業(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即按照《證券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的除牌程序(除牌程序)予以取消。第17項應用指引正式訂明了聯交所將長期停牌公司除牌的程序。

該公司股份由2002年9月30日起停牌。因此,該公司的股份實際上已暫停買賣超過了18個月。

該公司自2003年10月31日起已處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根據除牌程序,若於第三階段結束時(就該公司而言為2004年5月1日(限期),聯交所仍未收到該公司有效的復牌建議,其股份的上市地位即會被取消。在該公司股份停牌後至限期結束期間,該公司曾在2003年12月24日向聯交所提交復牌建議,但上市科認為有關建議並不可行。因此在限期結束前,該公司未有提交任何有效的復牌建議。

聯交所已通知該公司,其須根據《證券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第3.1段,就其股份的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於本通告發出同一日向公眾刊發公告。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該公司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香港,2004年5月19日

更新日期 200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