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通告 -- 關於山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27)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9.14條的規定取消其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05年10月14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通告

 關於
 山河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27)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
(《創業板上市規則》)
第9.14條的規定
取消其上市地位

聯交所宣布,由2005年10月18日上午9時30分起,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將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9.14條予以取消。

由於到了下述限期結束之日,該公司仍未能提交任何有效復牌建議,因此聯交所將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9.14條取消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05年10月18日上午9時30分起,山河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將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9.14條予以取消。

該公司股份由2003年7月24日起停牌。2004年11月11日,該公司宣布聯交所擬行使其除牌權力,取消該公司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該公司獲給予六個月的期限(至2005年5月4日止),以提交有效的復牌建議並就該等引致聯交所擬行使其除牌權力的事宜作出補救。該公司須於該六個月期限屆滿前最少十個營業日(定義見《創業板上市規則》)提交該復牌建議。該公司曾在2005年3月4日向聯交所提交復牌建議,但創業板上市委員會認為有關建議並不可行。該公司不同意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的決定,其後向創業板上市(覆核)委員會提出上訴。創業板上市(覆核)委員會維持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的決定,因此聯交所將於2005年10月18日上午9時30分起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聯交所已通知該公司,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9.17條,該公司有責任刊發通告,詳述聯交所的決定以及對該公司股東的影響。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該公司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更新日期 200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