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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熊證市場基礎設施準備就緒香港交易所邀請發行商由6月起推出牛熊證上市

市场运作
产品
2006年3月27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計劃於今年6月推出可供牛熊證在香港證券市場發行上市、交易、結算及交收的市場基礎設施。香港交易所現邀請有意於6月發行牛熊證的發行商於5月2日或之前呈交草擬文件以備審批。

香港交易所集團副營運總裁兼交易市場科主管葛卓豪說:「香港交易所推出牛熊證基礎設施,是要為發行商及投資者提供多一項結構性產品的選擇。」

葛氏續說:「在交易所市埸進行的牛熊證交易,中央市場的價格具透明度、交易和結算設施也有效率。我們認為,對投資者來說,這樣的環境要比在海外買賣牛熊證類產品的場外市場為佳。」

牛熊證是追蹤相關資產價格表現的結構性或衍生產品。牛熊證有牛證和熊證之分,投資者無論看好或看淡相關資產,亦只需投資相對少量的資金。與衍生權證一樣,發行商須先取得聯交所批准,方可將牛熊證在聯交所上市。同類產品在一些歐洲和澳洲的交易所以至場外市場已有提供並廣受歡迎。

牛熊證類似孖展融資,但投資者不會被追補按金。此外,牛熊證亦與衍生權證相似,而不同之處是牛熊證附有收回機制。

牛熊證在發行時已設定到期日,但亦同時附帶條件:在牛熊證有效期內,如相關資產價格觸及上市文件所載的指定水平(稱為「收回價」),發行商會即時收回有關牛熊證。若相關資產價格在牛熊證到期前觸及收回價,牛熊證即時收回,設定的到期日亦不再有效。若出現強制收回事件(即到期日前收回牛熊證)而須進行平倉,投資者可能會蝕掉原先投資的全部資金,但毋須再支付任何款項。

由於牛熊證的結構簡單易明,牛熊證一般會緊貼相關資格的價格表現。然而,投資者應注意,有些時候,特別是在相關資產價格趨近收回價時,牛熊證價格可能會變得波動,其流通量亦難以預料。

發行商可申請發行五隻去年成交額最高的香港上市股份(滙豐、和黃、中石油、中移動及長實)、恒生指數及H股指數的牛熊證。此外,發行商亦可申請將海外股份、海外指數、貨幣或商品的牛熊證並將之上市。香港交易所稍後或會根據牛熊證初期上市後的有關買賣情況,考慮容許其他可發行牛熊證的相關資產。

香港交易所在首隻牛熊證發行之前將舉辦以牛熊證為題的市場教育活動,向市場參與者講解牛熊證的特點和涉及的風險;而在首批牛熊證上市後,香港交易所亦會繼續調配資源增加投資者對產品的認識。有關市場教育活動將包括:為交易所參與者舉辦多場有關牛熊證的持續專業培訓課程及為新聞從業員舉辦媒體工作坊。另外,香港交易所亦將會在其網站登載有關牛熊證的資料、刊發牛熊證小冊子以及在報章刊登教育論文,讓投資者更了解牛熊證。此外,我們預期發行商亦會向市場提供有關牛熊證的資料。

 

牛熊證市場的主要特色

時間表  
發行商呈交文件(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十五A章的規定,呈交基礎及/或補充上市文件草擬本(如適用)以及發行資料摘要) 於2006年5月2日或之前(首批牛熊證)
預計推出牛熊證市場基礎設施 2006年6月5日
預期牛熊證上市日 2006年6月12日起,由發行商決定


上市  
發行商 與衍生權證發行商的合資格準則相同
產品分類 《主板上市規則》第十五A章所界定的上市結構性產品
期限 3個月至5年(衍生權證:6個月至5年)
發行金額 最少1,000萬元(與衍生權證相同)
發行價 最少每單位0.25元(與衍生權證相同)
資本調整 就相關資產為香港股份的牛熊證而言,因正股的資本調整而須對牛熊證進行的調整,將依循當時適用於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如適用)的原則進行


交易  
主要產品特色 強制收回事件 -- 在相關資產的現貨價/水平觸及或超越收回價/水平時,牛熊證即被收回(提早到期)
交易時段 與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證券市場相同
流通量提供者及責任 與衍生權證的安排相同。流通量提供者的責任詳載於上市文件。
證券代號 6xxx


資訊發布  
發行商公告及上市文件的發布 透過香港交易所網站的上市公司訊息搜尋一欄(與衍生權證相同)
每日交易摘要 發行商須向交易所呈交牛熊證每日交易摘要,並登載在香港交易所網站的最新上市公司訊息一欄(與衍生權證相同)


結算及交收  
納入CCASS 合資格納入(與衍生權證相同)
交易交收 與衍生權證相同
到期時交收 現金結算(與衍生權證相同)
實物證書 無;以環球證書(Global Certificate)作憑證(與衍生權證相同)
付款日 最後一個交易日起計三個交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