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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提名委員會徵求提名上市委員會成員的申請

监管通讯
2006年3月28日

上市委員會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1]在香港上市制度以至香港市場中擔當重要角色。各成員為公眾服務的同

時,也為香港成功發展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作出很大的貢獻。

由2006年5月起,上市委員會的成員將擴大至最少28人,包括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為當然成員)、最少8名委任的投資者代表,以及19名由業內代表均衡組成的委任成員。上市委員會的委任成員當中,部分將是服務少於6年的現任上市委員會成員,以維持委員會的延續性,但大部分也將是新成員。

上市提名委員會現徵求有意為上市委員會服務的人士申請。任期由2006年5月起約12個月。

為求委員會的成員比例恰當均衡,上市提名委員會特別希望收到能夠代表投資者意見的人士的申請。舉例說,該等人士將會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基金經理(其可能也會被視為業內代表)及其他直接參與本身或第三方的投資決定的人士。然而,最重要的是:申請人應對《上市規則》以及作出上市決策時依據的相關內容有所了解。

有關上市委員會的角色和運作模式的資料,請參閱2005年上市委員會年度報告,有關報告登載在http://www.hkex.com.hk/chi/listing/listcomrpt/Documents/AnnualRpt2005_c.pdf。上市委員會每周最少召開一次會議,除季度政策會議、紀律會議及覆核會議等一些特別會議外,成員出席例會的比率一般應達50%。   

申請須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請人請於2006年4月11日(星期二)或之前將申請連同個人履歷送交上市提名委員會秘書。申請請註明「機密」,並以送遞、電郵或傳真方式送交上市提名委員會秘書韋思齊,送遞地址:香港中環港景街1號國際金融中心一期11樓;電郵地址:LNCSecretary@hkex.com.hk;傳真號碼: 2295 4806。所有申請均會嚴格保密。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亦只會用作有關上市委員會成員委任的申請事宜之用。


[1] 上市委員會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自2003年起以一個整體委員會的方式運作。凡提述「上市委員會」, 亦包括創業板上市委員會。

更新日期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