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因應國泰航空建議宣派特別股息每股0.32元,宣布在2006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9日除淨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調整當時國泰航空所有未平倉期貨及期權合約的條款安排。
隨附國泰航空期貨及期權合約調整安排的摘要。投資者如欲了解有關合約調整的詳情或對調整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本身的經紀。
國泰航空期貨合約
於2006年10月18日收市後:
於除淨日(2006年10月19日):
上述資本調整完成後即不可推翻並對所有國泰航空期貨合約具約束力。
國泰航空期權合約
於2006年10月18日收市後:
於除淨日(2006年10月19日):
上述資本調整完成後即不可推翻並對所有國泰航空期權合約具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