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香港交易所計劃推出小型H股指數期貨

产品
2008年1月15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計劃於今年3月31日推出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H股指數)期貨,以擴大中國內地相關衍生產品的範疇。有關計劃須待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批准所需的規則修訂以及市場準備就緒後方落實推行。

每張小型H股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將為H股指數期貨合約價值的五分之一。

H股指數是由恒生指數有限公司按市值加權法編算的股份指數,緊貼在香港上市的主要內地註冊公司的股份表現。

對於有意以較低基本按金(比標準H股指數期貨合約為低)的產品追蹤H股市場表現的投資者而言,小型H股指數期貨能提供一項有效的交易及對沖工具,同時亦能配合標準H股指數期貨及期權合約的交易,相輔相成。

H股指數期貨合約的平均每日成交張數由2003年(H股指數期貨合約推出之年)的3,196張增至去年的44,271張。此外,去年H股指數期貨合約的成交張數亦較前年大幅飆升,增幅達122%。

香港交易所集團營運總裁葛卓豪說:「自H股指數期貨推出以來,相關指數水平上升大大提高一張H股指數期貨合約的合約價值,令市場對較小合約的需求增加。觀乎H股指數期貨的表現,我們相信小型H股指數期貨定可吸引投資者的興趣。」

小型H股指數期貨合約的主要合約細則

合約乘數 每個指數點10元


交易時間 上午9時45分至中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30分至4時15分;在最後交易日,上午9時45分至中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30分至4時正(由5月26日起,證券市場引入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後,交易收市時間將改為下午4時30分,除最後交易日外)


合約月份 現月、下月及之後的兩個季月
(推出時的合約月份分別為4月、5月、6月及9月)


交易費用 每張合約2元


證監會徵費 豁免首六個月

有關其他合約詳情,請參閱附件。

附件一

註:以下細則有待證監會批准,方可作實。

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恒生國企指數)期貨

合約細則

以下合約細則將適用於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 : -

相關指數/指數 恒生中國企業指數 (由恒生指數有限公司編纂、計算及發放的股份價格指數)


合約乘數 每個指數點10港元


合約月份 現月、下月及之後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及12月)


最低價格波幅 一個指數點


最高價格波幅


立約成價 在結算所登記,以完整指數點計算的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


立約價值 立約成價乘以合約乘數


持倉限額 每名交易所參與者就其本身而言,以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權所有合約月份持倉合共對沖值12,000張長倉或短倉為限,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都不能超過合共2,400張的長倉或短倉。就此而言,每張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倉位對沖值為0.2;及

每名交易所參與者的客戶而言,以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權所有合約月份持倉合共對沖值12,000張長倉或短倉為限,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在任何時間都不能大於合共2,400張的長倉或短倉。就此而言,每張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倉位對沖值為0.2。


大額未平倉合約 於任何一個合約月份,每名交易所參與者就其本身賬戶而言為2,500張未平倉合約;及 於任何一個合約月份,每名客戶為2,500張未平倉合約  
交易時間
(香港時間)


上午九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首個交易時段)
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十五分(第二個交易時段)
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香港時間)  
上午九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首個交易時段)
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正(第二個交易時段)# # 相關現貨市場的收市時間有可能會不時更改,期貨市場的收市時間
  必須根據現貨市場收市時間的改變而自動作出相應調整


交易方法 本交易所的自動電子交易系統(HKATS電子交易系統)


最後結算日 最後交易日之後的第一個營業日


結算方式 以現金(港元)結算合約


最後交易日 緊接合約月份最後營業日之前一個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格 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最後結算價格由結算所釐定,並採用在最後交易日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每五(5)分鐘所報指數點的平均數為依歸,下調至最接近的整數指數點。在個別情況下,本交易所行政總裁有權根據買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規例釐定最後結算價。


交易費
(每張合約單邊計算)
交易所費用   
以上金額不時可予更改


2.00港元
徵費
(每張合約單邊計算) 
證監會徵費
投資者賠償徵費


0.80港元
0.50港元
證監會徵費及投資者賠償徵費根據「條例」不時規定的收費率或金額繳付。上列金額僅供參考,並須根據「條例」規定的變更而改動。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投資者賠償-徵費)規則》第25條公佈的豁免通知有效期間,毋須繳付投資者賠償徵費。交易所參與者將相應地獲通知有關豁免通知(及其終止)事宜。


佣金 商議
* 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與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是可以互相對銷。根據結算所規則,這兩類交易所合約的長短倉將自動對銷(就公司賬戶及莊家賬戶而言)或可進行平倉(就客戶賬戶而言)。

更新日期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