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香港交易所聯合新聞稿 -- 簡化交易所參與者的批核及註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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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四)聯合公布,由2008年6月20日(明天)起全面簡化:(1)交易所參與者的批核程序;及(2)交易所參與者之員工及大股東的註冊及核准程序。
有關改變將大大減低交易所參與者向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呈交文件的工作量,並可免除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在監管交易所參與者工作上的重複。據估計,交易所參與者在新安排生效後再毋須向香港交易所呈交的文件每年約有5,000份。
證監會是負責向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中介人士發牌的法定監管機構。此外,持牌法團的大股東及替其從事受規管活動的人士亦須經證監會核准。明天生效的新安排包括以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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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證監會核准的交易所參與者大股東將自動獲交易所註冊為交易所參與者大股東,省去另行向香港交易所提出申請再經其核准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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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香港交易所交易裝置(如交易終端機、多工作站系統、開放式網間連接器、Click工作站及OMnet應用程式介面(OAPI))的交易所參與者僱員將再毋須在交易所註冊,相關的註冊費用亦會廢除。 |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Martin Wheatley)說:「改革將可簡化香港交易所及交易所參與者的運作程序,而隨著文書工作減少,有關程序亦會更加符合環保原則。」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周文耀說:「這新安排再次證明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時刻致力為香港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營造優質的營運環境。是次簡化程序的做法應對所有市場人士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