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均致力維持市場的公平有序及透明度,並嚴厲對付任何形式的市場不當行為。防止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內價格過度波動的措施之一是引入按百分比設限的價格管制機制。該機制於2009年2月11日經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批准,待證監會批准所需的規則修訂及市場準備就緒後,計劃於2009年6月22日實行。有關推行該機制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今天香港交易所另一份新聞稿。
在價格管制機制未實行之前,香港交易所認為,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內任何買賣盤的輸入價如嚴重偏離下午4時的按盤價,其皆可能擾亂市場的公平有序和透明度。有見及此,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特提醒交易所參與者在所有情況下均務須遵守以下各點:
3. |
不論買賣盤的價格曾否引起價格過度波動,交易所參與者均須因應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的要求提供買賣盤的具體資料。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的資料、客戶的投資目標及策略、買賣盤詳情、執行買賣盤的方法及策略、以及交易所參與者處理客戶買賣盤時採取的程序及內部監控措施等;以及 |
4. |
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可能會要求交易所參與者、其負責人員及其他代表與兩家監管機構的人員會晤,回應有關該等買賣盤的查詢。 |
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特此提醒交易所參與者及投資者,如出現下列事件,在持續交易時段及接近收市的時間內,交易量及異常價格波動情況均可能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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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時環球指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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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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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富時中國25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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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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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I標準指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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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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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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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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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時環球指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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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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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參與者及投資者作出投資決定時須留意上述市場動態。
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均實施實時市場監察計劃,以監察交易量及證券的價格波動,如發覺交易可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操守準則》及《交易所規則》,兩家機構將展開全面調查。香港交易所如發現異常市場活動或懷疑市場受到操控,必將個案轉介證監會調查及考慮是否提出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