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88)
沒收未領取的2004年度末期股息
根據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未領取的2004年度末期股息已被沒收及復歸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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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於2011年3月11日宣布,根據香港交易所《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於2005年4月25日派付而於2011年4月25日仍為未領取的200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47元將予沒收及復歸本公司。因此,仍未被領取的2004年度末期股息合共3,000,954.70元已於今天被沒收並復歸香港交易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