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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上市委員會批評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038)違反《上市規則》第2.13及13.09條

监管通讯
2011年6月23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聯交所」)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上市委員會」)批評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股份代號:2038)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1313.09條。

上市委員會於2011517日進行聆訊內容涉及該公司的行為是否已履行其根據《上市規則》所載的責任。

實況

該公司自2005年上市以來一直錄得盈利2005年至2007年間的中期及全年業績更見收入及溢利同呈上升之勢,縱然截至20071231日財政年度2007年財政年度」)的升幅較截至20061231日財政年度的增長有所收窄。

自截至2008630日六個月期間中期」)的首個月以後該公司的溢利一直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挫並反映在發給執行董事的每月管理賬目內。溢利下跌主要是一般及行政開支以及研究及發展支出均告上升所致。 

20085

2008523日前該公司的執行董事已收到20081月至4月顯示每月盈虧的每月管理賬目。到該日執行董事已經得悉或應該得悉截至20084月底四個月的累計溢利為1.109億美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跌47%。然而20084月及5月間公開發表有關該公司的分析員報告卻預測該公司截至20081231日財政年度的純利增長介乎2.9%30%之間。

20086

2008623或前後,執行董事從20085份的每月管理賬目中得悉該月純利為491萬美元20075月下跌90%。根據發給執行董事有關20081月至5月的每月管理賬目執行董事至2008623日時已經知悉或應該知悉該公司截至20085月底五個月的累計溢利為1.158億美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跌56%

20087

2008714日或前後,執行董事從該公司中期綜合賬目初稿中得悉有關純利為1.65億美元,估計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跌49% 

在此之前,該公司董事會已授權予「核心小組」由投資及投資者關係總監、公司秘書、會計長及投資者關係經理組成)處理合規事宜。20087月中,一名執行董事與核心小組討論上述內容同意核心小組應進一步研究市場對該公司的表現預期方決定是否須發出盈利警告公告盈警公告」)。

200881日至14

200886該公司的公司秘書發電郵通知全體董事指該公司的中期純利很可能「較2007年同期顯著下跌超過50%並將於200888日刊發盈警公告但「有待核心小組審閱更多的分析員報告後作實」。200887該公司的公司秘書再次發電郵通知董事,表示該公司正就盈警公告尋求外界法律意見故押後刊發盈警公告。

20088月第一周多份報章報道市場傳言該公司的證券可能會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作第二上市。該公司股價由87日的7.00元急升至812日的8.80五日內升幅達25%。在此期間該公司於200887日、11日及12日先後刊發三份標準公告標準公告」)。每份標準公告(a)表示董事會不知悉股價異動的原因或有任何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須予披露的事宜(b)是按核心小組的決定刊發董事概不知悉亦無參與。

2008815

2008815日早上約上午10時)該公司決定在該日交易時間後刊發盈警公告。 

2008815日晚上944分,該公司刊發盈警公告,表示「預期本集團截至20086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純利較2007年同期顯著下跌。董事會認為,預期本集團純利下跌,主要由於產品組合變動、營運成本上升、研發活動及本集團生產設施的長期投資增加,以及所得稅支出上升所致。」

2008818(即盈警公告刊發後的下一個交易日),該公司股價收5.84元,較上日收市跌24%

2008827該公司刊發截至2008630日六個月的2008年中期業績純利為1.428億美元2007年上半年純利3.245億美元下跌56%

上市科的指稱

《上市規則》第13.09條規定發行人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披露以下資料(a)供股東及公眾人士評估集團的狀況所必需者;(b)避免公司證券的買賣出現虛假市場的情況所必需者;或(c)可合理預期會重大影響其證券的買賣及價格者。

13.09條註11(ii)進一步闡釋,倘公司的財政狀況或其業務表現又或對本身表現的預期有所轉變,而若市場得悉此等轉變很可能會導致股價大幅波動,公司必須履行其責任,不得有誤。

違反《上市規則》第13.09

上市科指稱,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1)該公司有責任在下述時間或之前披露其中期業務及財務表現大幅倒退

(1) 2008523日,即執行董事已經知悉或應該知悉該公司的四個月純利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跌47%之日

(2) 進一步或取而代之在以下日期或之前

(a) 2008623日,即執行董事已經知悉或應該知悉該公司的五個月純利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跌56%之日

(b) 2008714日,即執行董事已經知悉該公司的中期純利估計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跌49%之日

(c) 200887日;這是因為該公司股價自20088月初開始攀升加上當時市場傳言該公司可能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作第二上市。

因此上市科指稱該公司2008815日發出的盈警公告並非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刊發違反了《上市規則》第13.09條。

違反《上市規則》第2.13

上市科指稱該三份標準公告並非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違反了《上市規則》第2.13條。該等公告通告公眾的,是董事會並無擁有任何股價敏感資料但實際上當時全體董事已經知悉(a)該公司的中期表現大幅倒退,上市科認為此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須予披露的股價敏感資料,及(b)該公司計劃刊發盈警公告。

上市委員會裁定的違規事項

上市委員會的結論如下

違反《上市規則》第13.09

上市委員會認為,上文所述有關在該公司每月賬目中反映並為該公司執行董事及/或上述核心小組所知的集團業務及財務表現大幅倒退,正是有關該公司的具體相關資料而份屬股價敏感;要2008714日或之後不久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以公告形式向市場披露該等資料,屬合理切實可行。該公司並無這樣做,因而違反了《上市規則》第13.09條。

違反《上市規則》第2.13

上市委員會認為該公司、董事及或核心小組至200887日為止所知的資料即預計該公司中期純利大幅下挫超過50%以及該公司正徵詢外聘法律顧問意見考慮是否刊發盈利警告)屬重大及相關資料,正是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須予披露的股價敏感或潛在股價敏感資料。該公司沒有披露該等資料加上董事會確認並不知悉有任何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須予披露屬或可能屬股價敏感的事宜使得該三份標準公告在各重大方面均不準確完備,違反了《上市規則》第2.13(2)條。

制裁

上市委員會決定對該公司違反《上市規則》第2.1313.09條作出公開批評聲明。

聯交所謹此確認,上述公開批評聲明僅適用於該公司,而不涉及該公司董事會任何其他過往或現任董事。


完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