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香港交易所刊發《有關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務證券的上市規定的諮詢總結》

企業
2011年10月21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五)刊發《有關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務證券的上市規定的諮詢總結》。

香港交易所共收到六份來自專業組織、市場參與者及個別人士的回應意見。《諮詢文件》中的各項建議廣獲回應人士支持。

香港交易所已修訂《上市規則》中的相關條文,包括:

  • 以較淺白文字陳述《上市規則》有關條文
  • 將《上市規則》中有關「專業投資者」的定義與《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定義一致;
  • 現行的發行人資格準則大致維持不變;
  • 簡化申請及審批程序;
  • 由現時具體指定上市文件須披露哪些資料,改為規定申請人須載有向專業投資者發售債務證券所慣常提供的資料;及
  • 發行人的持續責任條文中刪去不適用於僅向專業投資者發售債務證券者。

上述的《上市規則》修訂將於20111111日起生效。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上述《上市規則》修訂刪除了不適用於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務證券的有關規定。有關修訂亦使我們與其他主要市場的規則一致,處理申請的時間因而可與該等市場看齊。」

諮詢總結》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新聞資料及市場諮詢──市場諮詢──諮詢意見總結」一欄下載。相關的《上市規則》修訂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規則與監管──上市規則與指引──主板上市規則修訂」及「規則與監管──上市規則與指引──創業板上市規則修訂」下載。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