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香港交易所刊發有關上市公司披露內幕消息的持續責任獲賦予法定效力後的相應《上市規則》修訂的諮詢文件

企業
监管通讯
2012年8月3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五)刊發諮詢文件,因應內幕消息披露成為法定責任而建議修訂《上市規則》諮詢市場意見。

2012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將上市法團披露股價敏感資料(《證券及期貨條例》內稱作「內幕消息」)列為法定責任。此法定披露機制將由201311日起生效。

法定披露機制生效後,聯交所仍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賦予的法定責任,為香港上市的證券維持一個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的市場。

在執行法定披露機制上,《上市規則》須作修訂,以盡量減少與新法例的重複和重疊。《上市規則》的修訂主要是刪除那些將成為法定機制一部分的現有持續披露責任,此外還有一連串因應刪除這些核心條文而須作的相應修訂。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說:「建議中的修訂旨在其中包括)確保《上市規則》的規定不會與法定披露責任重複。交易所將繼續透過向上市公司作出查詢以監察市場運作。」

諮詢文件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下載。有意發表意見的人士可透過問卷就《諮詢文件》作出回應。

所有回應意見請於2012103日前提交。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