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期貨交易所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期交所修訂期貨合約按金水平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宣布於2011年7月4日(星期一)起,調整交易所參與者向客戶收取下列期貨合約的最低按金。有關調整乃根據結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標準按金計算方法而作出,下表列出新按金水平。
如欲查閱現行的按金水平,請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內刊載的按金資料。
期交所強調,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參與者應評估個別客戶的財政狀況,訂定實際收取的按金。
三個月港元利率期貨 跨期按金
第六個月 對 第七個月 第六個月 對 第八個月 第六個月 對 第九個月 第六個月 對 第十個月 第七個月 對 第八個月 第七個月 對 第九個月 第七個月 對 第十個月 第八個月 對 第九個月 第八個月 對 第十個月 第九個月 對 第十個月
第一個月 對第三個月 第一個月 對 第四個月 第一個月 對 第五個月 第二個月 對 第三個月 第二個月 對 第四個月 第二個月 對 第五個月
一個月港元利率期貨 跨期按金
每對718
每對552
每對442
每對252
完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