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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刊發最新上市委員會報告

监管通讯
2016年3月21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一)刊發《2015年上市委員會報告》,回顧上市委員會去年維持市場質素的工作,並概述其2016年及以後的政策議程。

香港交易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說:「去年是上市委員會及聯交所上市部尤其繁忙的一年,年內完成了許多工作,我想感謝委員會一直專業竭誠的服務和付出。首次上市事宜方面,委員會審理了112份上市申請,並刊發個別地區指南,釐清在三個新海外司法權區註冊成立的公司的上市規定。此外,2015年的公司行動大幅上升,發行人的集資及收購事項等公司活動大增,這些都涉及大量監管工作。」

年內上市部就借殼上市相關交易、現金資產公司及反收購行動進行了廣泛檢討,旨在了解這些方面的趨勢及潛在問題。審查顯示,透過全面收購建議或大規模股份認購進行收購的活動顯著增加,但反收購交易數目自2014年收緊反收購規則後下降。市場在這方面的新趨勢往往涉及大型集資活動,並每多導致上市發行人的控制權變更,繼而以注入的資金投資於新業務,使原有業務被邊緣化。這些活動一般牽涉市值較小的公司,收購公布前股價亦多大幅波動。

戴林瀚指:「我們一直迅速緊貼市場上的新議題新趨勢。為維護香港市場的質量及聲譽,聯交所刊發了一系列指引信,包括有關短暫停牌的條件及原則的指引、關於現金資產公司的指引,以及有關發行人出售資產構成《上市規則》所指「非常重大出售事項」的指引。我們相信這些都是重要、及時和有效的舉措。」

戴林瀚補充說:「上市委員會同時認為有必要對長期停牌公司採取更有效的除牌政策。我們將於2016年詳細檢討與上市公司有關的監管規則,包括反收購活動與現金資產公司,以及處理長期停牌公司、除牌及相關規定,冀繼續提升市場質素及保障投資者權益。」

考慮到現行創業板機制運作至今已約七年,加上2013年底實施了全新的保薦人機制,上市委員會已將檢討創業板納入2016年及以後的政策議題。

上市委員會的成員由27名獨立成員組成,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為當然委員。上市委員會是獨立的行政決策組織,也是聯交所的諮詢組織,職責包括監察上市部、向聯交所提供有關上市事宜的政策意見、對上市申請人、上市發行人及有關個別人士有重大影響的事宜作出決策以及作為覆核機關。

2015年上市委員會報告》登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該網站亦載列委員會職責和運作的資料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