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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與聯交所就創業板股份首次公開招股活動發表聯合聲明

监管通讯
2017年1月20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在創業板上市的股份出現股價波動發表聯合聲明證監會及聯交所認為,某些市場做法可能使有關股份無法發展一個有秩序、信息靈通和有效率的市場

證監會同時發出了一份指引,向保薦人、包銷商及配售代理闡明,他們為在創業板新上市股份安排上市及配售時應達到的操守標準。

尋求在創業板上市的新申請人應確保已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的所有相關規定,包括已確保尋求上市的證券能夠在上市時發展出一個公開市場,以及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的交易環境。

申請人、保薦人包銷商或配售代理若未能設立適當的政策及程序,證監會或聯交所將適當情況下對們採取行動,確保有關配售活動能夠以公平及有秩序的形式進行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先生表示:「創業板上市規則》證監會《操守準則》所載的規定旨在確保本港的市場廉潔穩健、具質素、透明度和公平的。該聯合聲明及指引的對象是申請人、保薦人、包銷商及配售代理,因它們在維持本地上市市場質素方面均扮演著關鍵角色。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女士表示:「當股份在創業板進行首次公開招股時,保薦人、包銷商及配售代理在上市及配售方面均擔當著重要角色。保薦人整體策略和配發基準向新申請人提供意見,藉以營造一個公開市場及使其股份由不同方面的人士持有,而配售代理應制訂適當的政策及程序,以避免配售股權過度集中。」

香港交易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先生(Mr David Graham)表示:「今日的聯合聲明是一項初步對策,以處理現時在創業板新上市中一些備受關注的配售問題。我們會繼續對創業板進行更廣泛的改革。與此同時,一旦懷疑配售證券出現股權過度集中證監會或聯交所亦會跟進查詢。

投資者應注意,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創業板上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