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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關於中國泰豐床品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 873)開始除牌程序

监管通讯
2017年7月5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關於
中國泰豐床品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873

開始除牌程序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擬行使《上市規則》賦予的權力,取消中國泰豐床品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該公司須於201815日或之前就其不適合上市的事項作出補救,否則聯交所可能取消其上市地位。

該公司的股份因等待公布一項非常重大的收購事項而於2015226日暫停買賣。及後該項收購終止,但由於該公司未能刊發2014年年度業績及之後的年度及中期業績,其股份繼續暫停買賣。該公司未能刊發2014年年度業績是因為發現若干審計問題,包括銷售及貿易應收賬款的確認問題,該集團的銷售渠道重組計劃開支是否合理,以及向主要供應商或客戶或無關連第三方所提供擔保是否完整及有理據。

聯交所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4)條,以該公司不再適合上市為理由開展取消其上市地位的程序。聯交所作出決定時考慮到的事項包括以下各項:

(1) 法務審閲結果(載於該公司20161122日的公告)顯示該公司各方面均存在重大問題,包括該公司的財務報表及/或紀錄的準確度和可信性嚴重存疑,其管理層的誠信問題,及缺乏完備的內部監控制度監控財務、營運及合規事宜,以保障資產及股東權益。儘管公司已停牌一段長時間,其管理層仍未能解決這些問題。至今該公司並無就法務審閲及其結果作任何處理、澄清又或以其他方式表達立場。

(2)

該公司一直未能遵守其於《上市規則》的財務報告責任,使股東及投資者無法透過財務資料評估其狀況。至今該公司仍未刊發2014年年度業績及之後的年度及中期業績。

(3) 由於該公司未能解決審問題及應對法務審閱結果,亦未能刊發尚未刊發的財務報表,至使其股份一直長期暫停買賣,令市場不能被合理地使用,妨礙了市場的正常運作,剝削股東在市場上買賣股份及/或變現投資的權利。

務請留意,根據《上市規則》第6.10條,聯交所要求該公司於今日起計六個月內,即201815日或之前,就其不適合上市的事項作出補救,否則聯交所可能取消該公司之上市地位。若該公司被除牌,聯交所將另行發出通告。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