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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關於中國光纖網絡系統集團有限公司(清盤中)(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代號:3777)進入除牌程序第三階段

监管通讯
2018年5月24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關於
中國光纖網絡系統集團有限公司(清盤中)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3777)

進入除牌程序第三階段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由今天起將中國光纖網絡系統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若至除牌程序第三階段結束時(即2018年11月23日)聯交所仍未接獲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被取消。

 

20161013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已行使《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 8(1)條賦予的權力,指令聯交所暫停該公司的股份買賣。

2017年5月5日,聯交所認為該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關於發行人須擁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規定。聯交所先後於2017年5月5日及2017年11月6日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一及第二階段。至2018年5月5日除牌程序第二階段結束時,該公司仍未提交任何復牌建議。因此,聯交所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的規定,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該公司將有最後六個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證明其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規定擁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要求。

該公司亦須達到以下要求:

  1. 刊發所有尚未刊發的財務業績,及解決核數師所提出的關注事項(如有);
     
  2. 解除或駁回該公司的清盤令及解除該公司的共同及個別清盤人的委任;及

  3. 向市場布該公司所有重資料。

若聯交所在第三階段結束時(即2018年11月23日)尚未接獲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被取消。若該公司被除牌,聯交所將另行發出通告。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