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GEM上市委員會譴責同仁資源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86)前執行董事Gankhuyag Chultemsuren先生違反《董事承諾》

监管通讯
2018年5月31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董事必須履行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承諾》,即使不再擔任發行人董事職務,由停任日期起計三年內須配合聯交所進行的調查,亦要確保其間聯交所知悉其最新的聯絡地址。《董事承諾》中的「視作送達條文」列明,董事確認及同意聯交所按其紀錄中董事最後知悉地址寄發的文件及通知(包括紀律程序所涉及的文件),一概被視為已有效及充分地送達有關董事。

聯交所日後評估失責董事是否適合擔任上市發行人或上市申請人的董事時,會將其所曾受制裁列入考慮因素。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委員會(「GEM上市委員會」)

譴責:

同仁資源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86)(「該公司」)前執行董事Gankhuyag Chultemsuren先生(「Chultemsuren先生」)未有配合聯交所的調查,違反其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附錄六A表格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董事承諾》」)所載的責任;

並指出:

聯交所日後在評估Chultemsuren先生是否適合出任聯交所上市發行人的董事時,會將今次事件列入考慮因素。

為免引起疑問,聯交所確認上述制裁僅適用於Chultemsuren先生,不涉及該公司董事會其他前任或現任董事,亦不代表該公司有任何不良行為。

上市委員會於2018年4月3日就Chultemsuren先生的行為是否符合《董事承諾》所載的責任進行聆訊。

實況

Chultemsuren先生於201115日至2015514日期間擔任該公司的執行董事。

Chultemsuren先生曾向聯交所作出書面的《董事承諾》,當中包括以下各項: 

(1) 承諾配合上市部及/或GEM上市委員會進行的任何調查;
 
              
(2) 迅速及坦誠回答向其提出的任何問題;及
          
(3)  承諾即使他日不再出任該公司的董事,在其停任董事之日起計三年內,繼續向聯交所提供其最新的聯絡地址。否則,聯交所寄發的任何文件/通知將一概視為已向其送達(「視作送達條文」)。
 

聯交所就Chultemsuren先生是否違反《GEM上市規則》進行調查。為進行調查,上市部向Chultemsuren先生寄發查詢函件,其中有部分未見退回。無論如何,根據視作送達條文,Chultemsuren先生被視為已收到上市部發出的信函及通知。

儘管上市部一再發函跟進及致電聯絡Chultemsuren先生,但均無法聯絡。Chultemsuren先生一直沒有回應上市部提出的查問。

GEM上市委員會裁定的違規事項

GEM上市委員會考慮過上市部的書面及口頭陳述後,裁定Chultemsuren先生的行為違反其《董事承諾》,未有配合上市部的調查。根據《董事承諾》,不配合聯交所調查違反《GEM上市規則》。

GEM上市委員會認為Chultemsuren先生的違規情況嚴重,因為聯交所能夠進行有效調查對其履行維護及監管市場秩序的職能極為重要。Chultemsuren先生不配合上市部的調查,令上市部難以有效及全面評估與Chultemsuren先生的行為及其遵守《GEM上市規則》情況相關的事宜。

制裁

GEM上市委員會裁定上述事項違規及情況嚴重,決定譴責Chultemsuren先生未有配合聯交所調查,違反其《董事承諾》。聯交所日後在評估Chultemsuren先生是否適合出任聯交所上市發行人或上市申請人的董事時,會將今次事件列入考慮因素。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