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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上市發行人簡短初步業績公告

监管通讯
2006年10月23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繼2006年7月7日就上市發行人呈交及發布資訊的新模式發出新聞稿後,現宣布由2006年12月1日起,將不再要求上市發行人將簡短初步業績公告(摘要表格) 登載在香港交易所的交易及資訊發布系統。 

現時,摘要表格除了登載於香港交易所或創業板網站*外,亦於香港交易所證券市場交易系統AMS/3(第三代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的公司訊息資料專頁發布,並透過香港交易所其他資料傳送專線系統(包括市場數據傳送專線服務、發行人資料傳送專線服務及電子傳遞證券資訊服務)向訂戶發送。 

經修訂後的安排如下:

- 每名上市發行人在董事會通過其業績公告後,須盡快且不遲於該董事會會議當日晚上9時把初步業績公告全文(業績公告)的中英文本呈交香港交易所其中一個網站登載;呈交的時間可以是該董事會會議當日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或下午4時15分之後,讓香港交易所可以在交易時段以外的時間發布有關資料;及
- 主板上市發行人將繼續於董事會通過業績之日的下一營業日在兩份報章上刊登業績公告。

凡有業績公告登載在香港交易所的網站時,香港交易所均會在AMS/3的公司訊息資料專頁及透過市場數據傳送專線服務發出短訊通知用家。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韋思齊說:「有關的修訂安排將惠及股東及投資大眾,因為業績公告既可為股東及投資者提供更全面及有意義的資訊,亦有助促進證券交易在公平有序及資訊流通的市場上進行。此外,上市發行人亦免卻在發布業績公告之餘也須呈交摘要表格的雙重規定。」

摘要表格乃於多年前推出,旨在透過交易所的交易及資訊發布系統,加快上市發行人財務業績的發布。惟隨著現時所有上市發行人的公告均已登載在香港交易所的網站上,香港交易所相信,上市發行人將其業績公告及時登載在香港交易所的網站上才是最有利市場的做法。

有關這項修訂安排的討論最先見於香港交易所 2005年11月刊發的《取消主板發行人在報章刊發付費公告的規定及相關事宜徵求意見文件》(取消付費公告安排),當時計劃在取消付費公告安排第一階段展開後實行。香港交易所現擬於2007年1月初公布取消付費公告安排的開始實施日期暫定為2007年4月16日。經慎重研究運作方面的影響後,香港交易所認為,先由2006年12月1日起取消摘要表格,將這方面的安排與取消在報章上刊發付費公告的整體計劃分開執行,乃是可行亦是可取的做法。   

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一)已發信通知所有上市發行人有關修訂安排的詳情。香港交易所就有關修訂安排向上市發行人發出的函件載於:http://www.hkex.com.hk/chi/rulesreg/listrules/listletter/Documents/20061023_c.pdf。上文提及的2006年7月7日新聞稿載於: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hkexnews/2006/060707news_c.htm

* 註:透過香港交易所網站上的「上市公司公告搜尋」功能可取得登載在創業板網站上的發行人文件。

更新日期 200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