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首次公開招股申請、除牌和停牌公司之報告 (2025年3月)
本月度報告就報告涵蓋期間我們履行監察職責各階段工作提供關鍵統計數據。報告期間的資料涵蓋(其中包括)已處理之上市申請數目及其現況、向新/潛在新上市申請人及其顧問發出的意見函和指引數目及相應的處理時間、被拒申請及被發回申請的數目,以及除牌和停牌公司數目。
1. 於2025年1月1日
2. 新上市公司
3. 除牌公司
4.於2025年3月31日
首次公開招股申請(於2025年3月31日)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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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
169
1. 於2024年12月31日未處理完畢的現有申請及重新申請
2. 2025年受理之新申請 (5)
1. 已上市 (6)
2. 已獲上市委員會批准,待上市
3. 處理中
4. 其他 (申請的處理期限已過 (7)、申請被拒(8)、被發回申請(8) (9)或自行撤回申請)
15
0
以下是聯交所處理不同類型的呈遞所需的時間。就此表而言,資料涵蓋相關報告月份內聯交所發出的信函/回覆,而聯交所所需處理時間是指由受理相關申請/呈交之日至聯交所發出信函/回覆之日的所需營業日數。
聯交所依據相應規則對所有上市申請人一視同仁,而處理程序時間長短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申請人回覆監管提問的質素及是否及時,以及申請人就其上市申請於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及監管機構獲得批准的時間等。聯交所對於申請人回饋的時間一般沒有硬性要求。
於2025年3月就擬提交之新上市申請發出關於《上市規則》的指引
聯交所發出書面回覆所需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於2025年3月就新上市申請發出的首次意見函
聯交所發出首次意見函所需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於2025年3月就上市申請發出的第二次意見函
聯交所發出第二次意見函所需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於2025年3月就上市申請發出的聆訊文件函 (10) (11)
聯交所發出聆訊文件函所需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於2025年3月被發出回覆不完整/ 重大問題函/ 有關新的重大發展意見函的上市申請 (12)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12個月呈交上市委員會作考慮的上市申請 (13)
1. 由上市申請受理至發出聆訊文件函之間聯交所發出意見函所需總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13)(14)
2. 由上市申請受理至發出聆訊文件函之間聯交所以外各方(如保薦人)所需總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14)
3. 由上市申請受理至發出聆訊文件函之間所需總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14)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12個月的新上市公司 (15)
由通過上市委員會聆訊至上市所需總營業日數的中位數
有關除牌和停牌公司之資料(於2025年3月31日)
1. 上市地位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2. 自願撤回上市地位(16)
4. 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併購交易 (17)
不適用
1. 已獲上市委員會批准的除牌
2. 其他停牌公司(19)
有關已停牌三個月或以上公司的狀況,請參閱有關長時間停牌公司之每月報告(GEM)。
完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