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今天(星期二)宣布於2001年11月14日(星期三)起,調整交易所參與者向客戶收取下列期貨合約的最低按金。有關調整乃根據結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標準按金計算方法而作出。新按金水平如下:
* 括弧內的金額為原本的按金水平:
南韓股票期貨合約
南韓股票 期貨合約
按金類別
基本按金 (韓圜)
維持按金 (韓圜)
期交所強調,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參與者應評估個別客戶的財政狀況,訂定實際收取的按金。
註:Kookmin Bank 期貨合約及Kookmin Bank期貨期權曾於10月29日至11月8日期間暫停買賣。根據Kookmin Bank於10月11日的通告,該公司的股票亦於上述期間在現貨市場暫停交易。Kookmin Bank股票自11月9日恢復交易後股價大幅上升。
更新日期 200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