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富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16) 按照《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取消其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06年6月27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通告
富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16)
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第17項應用指引取消其上市地位
聯交所宣布,由2006年6月28日上午9時30分起,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即按照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到了下述限期結束之日,該公司仍未能提交有效的復牌建議,因此,聯交所將按照除牌程序取消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06年6月28日上午9時30分起,富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將按照《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的除牌程序(「除牌程序」)予以取消。第17項應用指引正式訂明了聯交所將長期停牌公司除牌的程序。
該公司股份由2002年12月16日起停牌。因此,該公司的股份實際上已暫停買賣超過了42個月。
該公司自2005年12月8日起已處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根據除牌程序,若於第三階段結束時(就該公司而言為2006年6月7日(「限期」)),聯交所仍未收到該公司有效的復牌建議,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即會被取消。在限期結束前,該公司仍未有提交任何有效的復牌建議。
聯交所已通知該公司,其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第3.1段,於本通告發出的同一日刊發公告,向公眾交待其股份的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該公司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