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聯交所」)
此外,上市委員會批評以下人士違反《上市規則》:
上市委員會於2007年6月26日進行聆訊,內容涉及該公司以及李先生、張先生、劉女士、徐先生、朱先生、鄧先生、和先生、唐先生、楊先生及周先生(統稱「有關董事」)可能違反《上市規則》所載的責任以及有關董事各自以《上市規則》附錄五H所載表格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董事承諾》)。
該公司於 2005年9月9日刊發公告 (http://main.ed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50912/LTN20050912032_c.pdf)披露以下交易:
上市科指稱該公司未有遵守下列《上市規則》的規定:
裁決
這個案再次突顯公司合規文化應設定在公司組織中的首要位置,而行政管理人員尤其必須適當關注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的情況、對《上市規則》的規定須有適當理解,以及必須確保上市發行人已就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設置足夠有效的內部監控。該公司在短短兩年內涵蓋大範圍的交易或安排中連番違規,顯示公司缺乏有效的內部監控制度以確保公司遵守《上市規則》,而董事亦未有適當關注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的情況。
更新日期 200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