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監管機構批准後,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及期權將於12月4日起提供更多遠期合約月份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將首次推出遠期合約月份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將增加遠期合約月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五)宣布,擬於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就恒生指數(恒指)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恒生國企指數)期貨首次推出遠期合約月份,並增加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遠期合約月份,合約期最長達五年半,有關合約仍待監管機構批准。
計劃中的變動包括: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增加五個12月合約月份;
- 恒指期權:增加兩個12月合約月份及停止推出最遠期的6月合約月份1(遠期合約將由五個增加至六個合約月份);及
- 恒生國企指數期權:增加三個12月合約月份。
香港交易所的四隻旗艦產品:恒指期貨、恒指期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今年首九個月的成交合佔期內香港交易所衍生產品合約總成交量的43%。
香港交易所市場發展聯席主管羅力說:「新增的遠期合約月份將有助於投資銀行、投資組合經理及其他市場參與者管理交易對手風險。場內交易的期貨及期權,擁有高效的中央交易及結算服務優勢。這次增加產品是回應市場需要,我們會繼續研究如何進一步提升我們的衍生產品市場。」
現行及擬推出的合約月份見下表。
現行及擬推出的合約月份
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今天刊發及登載於網站的通告。
1 在2017年11月的最後營業日,將不會推出2021年6月份的恒指期權合約。
修訂後的合約月份圖例
恒指及國企指數期貨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