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及期權12月4日起提供更多遠期合約月份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首推遠期合約月份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增加遠期合約月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三)宣布,將於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推出恒生指數(恒指)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恒生國企指數)期貨遠期合約月份,並增加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遠期合約月份,合約期最長達五年半。
香港交易所的恒指期貨、恒指期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今年首九個月的成交合佔期內香港交易所衍生產品合約總成交量的43%。
現行及2017年12月4日起生效的合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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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 |
2017年12月4日起 |
恒指期貨 |
現月、下月及之後兩個季月 |
短期期貨
現月、下月及之後兩個季月;及
遠期期貨
之後五個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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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國企指數期貨 |
恒指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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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期權
現月、下三個月及之後三個季月;及
遠期期權
之後五個6月及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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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期權
現月、下三個月及之後三個季月;及
遠期期權
之後三個6月及12月合約,以及再之後三個12月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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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國企指數期權 |
短期期權
現月、下三個月及之後三個季月;及
遠期期權
之後三個6月及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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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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