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關於
奇峰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28)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20年6月4日上午9時起,奇峰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予以取消。 |
聯交所宣布,由2020年6月4日上午9時起,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予以取消。
該公司的股份自2014年11月20日起已暫停買賣。
2015年12月15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8(1)條行使其權力,指令聯交所暫停該公司股份買賣。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若該公司未能於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復牌,聯交所可將該公司除牌。經諮詢證監會後,聯交所同意暫緩將該公司除牌,直至2019年10月31日為止。
該公司未能於2019年10月31日或之前履行聯交所施加的所有復牌條件而復牌。2019年11月8日,上市委員會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取消該公司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2019年11月11日,該公司尋求由上市覆核委員會覆核上市委員會的裁決。2020年1月24日,上市覆核委員會維持上市委員會取消該公司上市地位的決定。按此,聯交所將於2020年6月4日上午9時起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聯交所已要求該公司刊發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