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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關於格菱控股有限公司 (臨時清盤中)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18)取消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20年6月30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關於
格菱控股有限公司 
(臨時清盤中)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18)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20年7月6日上午9時起,格菱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聯交所宣布,由2020年7月6日上午9時起,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該公司的股份自2015年6月2日起已暫停買賣,待該公司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其後,該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擁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資產。該公司2015年10月8日委任臨時清盤人。

聯交所先後於2015年10月14日、2016年4月14日及2017年5月11日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一、第二及第三階段。在除牌程序第三階段結束前,該公司於2017年10月23日遞交了復牌建議,當中所涉的收購事宜構成反收購行動,須遵守新上市規定(「該建議」)。

2017年12月8日,聯交所容許該公司在2018年4月16日前就該建議(而非任何其他建議)遞交新上市申請。於2020年5月8日,鑑於該建議的最新進展,上市委員會認為該建議不再可行,因此決定取消該公司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該決定」)。

該公司於 2020年5 月 19 日 申請覆核該決定。於2020 年 6月 26 日,該公司撤銷覆核申請。因此,聯交所將於 2020年 7 月 6 日上午 9 時起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聯交所已要求該公司刊發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