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83)一名現任董事的紀律行動
监管通讯
2023年6月20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批評:
非執行董事陳卓賢先生;
及進一步指令:
陳先生完成培訓。
陳先生未有披露其於兒子的競爭業務中的利益。
該公司於2005年12月在聯交所上市時是家族經營的公司。該公司上市前,各家族成員(包括陳先生)承諾不會持有任何可能與該公司集團有競爭的業務的權益或參與其中。
然而,於2013年末,陳先生以個人名義向兒子提供1.8億元的初始資金,供其於中國開設物業發展業務。其兒子的業務可能與該公司有競爭。
於2014至2019年間,陳先生為其兒子的業務提供了近20億元的資金及融資擔保。他亦擔任兒子業務集團旗下公司的董事。
在該段期間,包括於2014年該公司考慮並最終訂立契據解除家族成員的不競爭承諾時,陳先生並沒有向該公司董事會披露其於兒子業務的利益及向該業務提供的財務支援。
聯交所表示,陳先生同意和解,有助盡早解決本紀律處分程序。
重要信息:
妥善處理潛在利益衝突是良好企業管治的基本要素。基於其重要性,即使是間接的衝突風險,董事有多方面的責任去避免又或以高度透明的方式管理。
董事應確保其充分了解在處理潛在利益衝突方面應有的責任,遇有任何可能被視為衝突的事宜,即使其認為構成實際衝突的機會甚微,也應盡早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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