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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对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18)及六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5年6月11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谴责
1. 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18)(该公司)
2. 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Jason Zhou先生
3. 执行董事辛红女士
4. 执行董事徐瀚先生

批评
5. 独立非执行董事姜彦福先生
6. 独立非执行董事孙洪斌先生;及
7. 前非执行董事郭其志先生

进一步指令: 
该公司须进行独立内部监控检讨,及上述董事均须完成培训。

上述人士被发现就该公司于2016年与其关连人士(BJL)订立的框架协议违反多项《上市规则》规定。BJL为合营企业,由(其中包括)Zhou先生拥有

根据框架协议,该公司同意向BJL提供医院咨询服务。该协议并未订明BJL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的时间。

2016年至2021年间,BJL仍未偿付大部分服务费。执行董事Zhou先生、辛女士及徐先生一再允BJL拖欠服务费,而未有向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汇报BJL财务状况及业务表现转差以及该公司与BJL协定的若干还款计划。董事会就续订框架协议寻求该公司独立股东批准时也没有向他们披露上述资料

审核委员会成员姜先生、孙先生及郭先生知悉BJL长期拖欠或不支付服务费,但未有促使该公司采取充分行动保障其利益。其后,BJL拖欠未偿还的服务费1.4亿元人民币,导致该公司于2022年录得减值亏损1.05亿元人民币

上述人士没有就各自的《上市规则》违规事项提出抗辩,并同意接受向他们施加的制裁及指令。

重要信息:

董事须保持警惕,不得给予任何关联人士任何好处或利益。董事须积极采取充分行动,确保所有关连交易均符合上市发行人的内部监控及《上市规则》规定,保障上市发行人的利益及资产。

审核委员会成员在董事会监督上市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方面担当着重要角色。他们应留意发行人的业务决策及交易,特别是遇有潜在利益冲突时,他们应发挥主导作用,而非仅依赖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成员的陈述。他们亦应确保公司通讯所载资料准确完备。 

 

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