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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對東方滙財證券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01)及六名前董事的紀律行動

监管通讯
2025年10月8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譴責:

1. 東方滙財證券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

向下列人士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

2. 該公司前執行董事李雅貞女士

3. 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蕭健偉先生

4. 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敏儀女士

向下列人士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及譴責:

5. 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鄧宗偉先生1

批評:

6. 該公司前執行董事孫天欣女士;及

7. 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陸萱凌女士

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李女士、蕭先生及陳女士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成員。

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若鄧先生仍留任該公司董事會的董事,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本個案涉及董事會嚴重失職,未有妥善管理並監督該公司的放債業務。儘管借款人欠款違約情況增加,且核數師亦針對多筆貸款的執行性發出警號,但該公司的董事未採取行動以保障該公司的資產,導致該公司蒙受重大減值虧損。

20152022年間,該公司向多名個人客戶授出合共3.78億港元(包括利息)的多筆貸款,並將貸款期限延長。該公司在授出貸款或延長貸款期限前只進行了高級別的盡職審查,而沒有(其中包括)確保相關中國內地物業均有妥為登記為貸款抵押品,以便萬一借款人違約時該公司可對抵押品進行強制執行。

該公司的核數師早於2018年已提醒該公司的審核委員會,貸款抵押品並未登記,會導致抵押品的可強制執行性大大降低,並要求審核委員會將情況告知該公司。儘管核數師多番提醒及借款人多年來未能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大部分,但該公司及其董事仍沒有採取足夠措施保護該公司的資產,還不斷延長貸款期限。

最終,所有借款人違約拖欠貸款,該公司於2022/23財政年度計提減值撥備1.45億港元。截至2024331日,確認的減值損失總額為1.81億港元

內部監控審查發現,該公司有多項內部監控不足,導致其一直未能進行適當的盡職審查、登記貸款抵押品、採取足夠措施應對貸款違約,最終更無法保護本身資產。內部監控不足亦導致該公司未能識別到貸款及貨款延期構成須予公布的交易,也因此沒有及時公布有關交易或就其尋求股東批准。

有關該公司及有關董事的違規詳情,請參閱紀律行動聲明(見下文連結)。

該公司及有關董事同意和解,有助盡早解決本紀律處分程序。

 

重要信息:

董事會對發行人的管理及經營共同及個別承擔責任,因此每名董事均須積極關心發行人事務,並對發行人業務有全面理解,在發現任何欠妥事宜時亦必須跟進。

如發現警號,全體董事均有責任切實採取行動,調查警號相關情況,並跟進其是否已解決及如何解決。就放債業務而言,此類警號包括貸款未償還或只償還了小部分但還款期限卻一再延長的情況,或專業顧問(如該公司的核數師)就貸款抵押品的可強制執行性提出疑慮的情況等。

 

有關紀律行動聲明已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註:

  1. 除接受聯交所的制裁外,鄧先生亦承諾日後不會於任何在香港上市的發行人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位。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