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中國龍天集團有限公司(前稱思嘉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63)一名前董事的紀律行動
监管通讯
2026年3月19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中國龍天集團有限公司(前稱思嘉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63)(該公司)前執行董事黃萬能先生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 1 及譴責。
聯交所就調查(其中包括)黃先生是否已履行《上市規則》的董事職責向黃先生發出調查函及提醒函。黃先生沒有回覆聯交所的詢問。
重要信息:
董事即使已經辭任,亦必須配合聯交所的調查。
不配合聯交所的調查屬嚴重違反《上市規則》,並可能導致被施加最嚴重的紀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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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紀律行動聲明已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註:
- 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黃先生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完